酒,就聽外面一陣乒乒乓乓,屋子一陣緊似一陣的搖晃,灰塵撲頭蓋臉的從原先的藏身處灑落下來,洋洋灑灑的落進酒菜裡。他皺皺眉頭,緩緩站了起來。
掌櫃和店小二瑟縮發抖,躲在店內,而門外,七八個壯漢正把沙胖子當皮球踢。當戚風從屋裡走出來的時候,正好看到這一幕,沙胖子就像是一隻巨大而飽滿的沙袋,骨碌骨碌被踢到他跟前了。
那七八個人,除了開始進入旅店的那人之外,每個人個頭都比戚風高出三四個頭,塊頭十足,身上的肌肉就像是隆起的岩石,穿著也很粗獷,腰間繫著一條綠色草裙,赤著的大腳板上毛髮濃密,看起來就像是野人。一看到他們的樣子,戚風瞬間就想起一個種族來——高地蠻族。
沒人知道蠻族是從哪裡來的,只知道出門在外苦修,能不碰到蠻族最好就不要碰到,若是碰到,最好是遠離,若不能遠離,那就不要看他們的眼睛。倒不是說蠻族有多厲害,只是他們太兇殘,而且天生力大無窮,生來實力就是半神境的他們,力氣卻要比吏神境的人還要強幾分。尤其是這些蠻族還有一個愛好,那就是吃生肉,天上飛的,水裡遊的,土裡藏的,山上跑的,只要是活的帶血的,他們就愛吃,這當中也包括人類。
而蠻族的另外一個特色就是,群攻強,這並非說他們的技能有多厲害,而是說他們團結,遇事就一窩蜂的上,經常把對手打個半死不活,然後拖回家去生吞活剝。喜歡生食的蠻族很懶惰,他們的財富通常都是依靠劫掠獲得,因此是地爆星域大陸上最大的一群劫掠者。
懶惰的高地蠻族除了吃喝睡,什麼都不愛,傳聞甚至連拉屎放屁他們都嫌累,自然不必說什麼刻苦修煉了,然而這個族群的人卻是強者輩出,原因只有一個——他們能夠把吃下去的生物能量,轉化為自己的。大概也正是因這個天賦技能,讓他們越來越懶。
也就是因為這幾個原因,高地蠻族歷經幾十萬年,一直被稱作最無賴最蠻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