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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他迷迷糊糊地像多喝了二兩老酒,今晚確實他多喝了二兩。

人在高興的時候喝多少也不會醉,哪怕醉了也不會蠢到像李白那樣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一邀明月,噗通一聲,自己的生命就真的畫上了一個句號。

李白呀,是醉到不要命的那種。而他孫慶則是醉到醉了還想醉,最好一直醉下去的那種。

迷迷糊糊地孫慶的面前像是放電影似的出現了一幕幕的真實的畫面。

他從第一眼看見他的嫂子蘭英就喜歡上了。他記得那是他第一次見到蘭英。

那個時候,孫洪跟蘭英剛剛定親不久,孫洪有事情外出了,可正好趕上仲秋節。

按照農村的風俗,過節日的時候,只要是定了親的女孩子一般都要到婆家過的。到了那個時候,婆家裡要有人來接的——或者是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是男朋友家的兄弟姐妹,一般而言有妹妹的最好是妹妹去接,沒有妹妹的就讓弟弟去,讓弟弟去是最後的人選,因為實在家裡沒有什麼女性的成員了。

孫洪就兄弟倆,上無姐姐,下無妹妹,孫洪有事外出,那接沒有過門的媳婦的好事就落到了孫慶身上。

孫慶記得那一天,自己的母親早早地把自己叫了起來,說你去你嫂子家(沒有過門的時候,人們就這樣稱呼了)把你嫂子接過來過節吧。

孫慶當時對於嫂子只是個概念性的稱呼,因為他畢竟一次也沒有看見過那個所謂的嫂子到底長什麼模樣。

只是聽家裡人講,那個女人長得嬌小單薄的很好看,面板白皙得像是冬瓜瓤一樣。

哥哥孫洪跟蘭英見面也只是在媒人家裡見過一兩次,對方留下了見面禮和一個大紅包後兩個人的親事就等於是定下來了。好像是雙方在訂立契約錢先付點押金似的。

這樣的一個儀式下來,女人的身份就變了,變成了誰家誰家的未婚妻,變成了誰家誰家即將娶過去的一件活著的商品。

沒有買賣就沒有商品,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對於有人的社會與自然來說,道理幾乎是一樣的。

他記得他母親把他從床上一把拉起的時候,他還有點不情願地扭動了兩下身子,意思是自己才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情呢。

他的母親知道自己兒子的脾氣,大兒子孫洪外向一些,活躍一些;二兒子孫慶內斂一些,木訥一些,但是心眼兒不少,就是嘴巴里話不多。

他的母親對他說你到那裡先跟人家的爹媽叫聲大伯大媽,然後把你哥哥不在家的事情跟人家說一下。

孫慶說那樣的話我都不知道怎麼說,或者說些什麼?

到那裡根本就不用你說什麼,咱們家別說派你去,就是派個三歲的孩子,或者是個還不會說話的孩子過去,人家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你過去什麼都不說,可以的。但是要是過節了咱們傢什麼人也沒有過去,那就是個毛病,人家就要挑個理了。

聽著母親的嘮叨,孫慶聽得有點不耐煩,但是又不好說什麼,畢竟大過節的,高興還來不及呢!

他一咕嚕從床上爬起來,走到了外間,洗了把臉,隨便塞了點飯菜後就帶著母親準備好的禮品上路了。

一路上,他的心裡像是潮水一般,起起落落,難以平息。他拎著禮品盒的手都不由得冒汗了,他不知道第一次看到哥哥的女朋友的時候自己會是怎麼樣的一個反應。(未完待續。。)

ps:  章節感言:

孫慶迷戀自己的嫂子由來已久,但是潛伏之深又令他身心俱疲。

從這一章開始我們可以讀到他那忐忑不安的一段戀情。

大山深處不乏美味的野餐,但是大山深處隱秘的戀情讓人讀來或許也有著一股難得的野味。

何況孫慶目不識丁,粗蠻有力,而自己的嫂子又是一個嬌小瘦弱,弱不禁風的柔弱女子。

寡婦門前是非多,孫慶的這段不了情有沒有畫上句號的一天呢?

讀懂了孫慶,或許你就讀懂了沉默的大山;讀懂了蘭英,或許你就讀懂了揹負著大山的沉默的女人。

精彩繼續,靜待下一章

第四十章 住在隔壁的春天(二)

粉靨金裳。映繡屏認得,舊日蕭娘。翠微高處,故人帽底,一年最好,偏是重陽。避春祗怕春不遠,望幽徑、偷理秋妝。殢醉鄉。寸心似翦,飄蕩愁觴。

潮腮笑入清霜。鬥萬花樣巧,深染蜂黃。露痕千點,自憐舊色,寒泉半掬,百感幽香。雁聲不到東籬畔,滿城但、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