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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界,必須申報,獲得批准方可出洛杉磯。

錢學森還發現,住所附近常常出現陌生人在那裡晃盪。不言而喻,那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在暗中監視他。

夜深,電話突然響起。錢學森一接電話,對方就把電話掛掉了。顯而易見,那是在測試錢學森在不在家。

錢學森的電話受到監聽、信件受到拆檢。錢學森發現,就連他上街,背後也有人跟蹤。一句話,錢學森雖然獲釋,但是仍處於軟禁之中。

得知兒子在美國遭到軟禁,父親錢均夫寫信勉勵他:“吾兒對人生知之甚多,在此不必贅述。吾所囑者:人生難免波折,歲月蹉跎,全賴堅強意志。目的既定,便鍥而不捨地去追求;即使彎路重重,也要始終抱定自己的崇高理想。相信吾兒對科學事業的忠誠,對故國的忠誠;也相信吾兒那中國人的靈魂永遠是覺醒的……”

夫人蔣英是音樂家。這時候她不得不暫時放棄自己的專業,在家中相夫教子。她不敢僱保姆,生怕保姆萬一被聯邦調查局收買,監控他們的一舉一動。

1950年11月初,錢學森的八大箱行李經過聯邦調查局兩個多月的反覆“研究”,並沒有發現內中有機密檔案,決定退還給錢學森。

洛杉磯的報紙披露那些特工們把錢學森行李中的對數表當成了“密碼”,一時間在加州理工學院傳為笑談。

錢學森一次次受到傳訊。所幸加州理工學院的法律顧問古柏律師仗義執言,據理為錢學森申辯。

經過幾番審訊,1951年4月26日,帕薩迪納移民局通知錢學森,他的案件經過審理,認定他“曾經是美國共產黨員的外國人”。依據美國國家安全條例的規定,凡是企圖顛覆美國政府的外國人,必須驅逐出境。因此,帕薩迪納移民局決定驅逐錢學森!

錢學森本來就打算離開美國,根本用不著美國“驅逐”。然而,移民局馬上受到來自華盛頓的干涉,要求暫緩執行對錢學森“驅逐出境”的決定。還是美國海軍副部長丹尼爾·金貝爾的那句話:“他知道所有美國導彈工程的核心機密,一個錢學森抵得上五個海軍陸戰師,我寧可把這個傢伙槍斃了,也不能放他回紅色中國去。”

於是,對錢學森“驅逐出境”的裁定,就一直被拖著,拖著……其實,這“拖”的策略,無非是在一日千里的科技時代中,讓錢學森腦袋中的那些導彈知識老化,變得陳舊,變得無用。

沒有被“驅逐出境”的錢學森,依然處於無限期的軟禁之中。導師馮·卡門最能深刻理解錢學森的性格和為人,他曾經在《中國的錢學森博士》中寫道:

此舉嚴重傷害了錢的自尊心。他去找杜佈雷奇①院長當面申述,沒有安全執照他無法留在噴氣推進研究中心繼續工作。他情緒激昂地說,與其在這裡遭受懷疑,寧願返回中國老家去。杜佈雷奇以好言相勸,希望他先保持鎮靜,並建議他就此事提出上訴。錢不想上訴,他覺得在當時那種緊張氣氛下,一個僑居的中國教授難打贏這場官司。更何況他秉性高傲,認定沒有必要去向美國司法當局申述自己不是共產黨人。我想,在當時情勢下,要是有人利用我曾經為匈牙利短命的庫恩·貝拉政府幹過事而誣陷我,那麼我也會作出和錢同樣的反應。

在足球場上,球員避開對方盯梢的辦法是不斷移動自己的位置。為了儘量避開美國聯邦調查局監視的眼睛,錢學森不斷地搬家。他的租房合同往往只籤一年。到期後就搬家。那些從海關退回的總重量達800千克的8個大木箱,錢學森再沒開啟過,一直放在那裡,以便一旦有機會離開美國,隨時可以再度交船託運。夫人蔣英還準備好三個手提箱,放著隨身用品,一旦獲准回國,可以提起就走。

在軟禁期間,錢學森仍不時受到移民局的審訊,審訊的主題一直是為了確證錢學森“曾經是美國共產黨員的外國人”,而錢學森自始至終否定。雙方對峙著,僵持著。

有一回,檢察官突然掉換了一個角度,問錢學森道:“你忠於什麼國家的政府?”

錢學森答道:“我是中國人,忠於中國人民。”

檢察官追問:“你說的‘中國人民’是什麼意思?”

錢學森答:“四億五千萬中國人。”

當時,中國的總人口為四億五千萬。

檢察官又問:“這四億五千萬人現在分成了兩部分,那麼我問你:你是忠於在臺灣的國民黨政府,還是忠於在大陸的共產黨政權?”

錢學森答:“我認為我已經說過我忠於誰的原則了,我將根據自己的原則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