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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一句話,明珠再也說不出話來。

因為,很多年前,也有一個人這麼說過。

明珠小的時候家裡很窮。

不,一直很窮,父親受不了窮,拋下他們母女倆走人了,母親柔軟無依靠,也沒什麼本事,就靠著打零工維持生活。

有一天,因為在工地搬磚頭的時候,被砸下來的磚頭打傷了腿,從此殘廢了。

後來,身體一直很差,零工都沒有打的,只能靠撿垃圾為生。

小的時候,明珠總是不喜歡參加家長會。

因為,他們都認為,那個去瘸腿的婆婆是明珠的奶奶,而不是母親。

明珠討厭這種被動的人生,她要錢,她要過上好的日子。

高中畢業後,她去了連雲市讀大學。

她生的好看,她想這一點可以利用。

於是,她走了播音主持。

只是,在他們那個小地方,她是美人,是焦點,但是在連雲市,她不是。

她很快的意識到了生活的艱辛,而且,美人太多了,拼的就是家境和背景。當她還在為她的學費發愁,每天只能用減肥當藉口各種吞白開水面包的時候,人家吃的是從國外進口的巧克力蛋糕,那些價錢,她甚至從來沒有想過。

她要錢。

她再次宣誓。

但是,她沒有其他優勢。

只有那還算標緻的外貌。

大一的時候,她去了酒店,當一名陪酒女。

那一次,陪了一個年輕的男人,他看著她,忽然笑了。

說,“我們做個交易?你幫我做一件事情,我讓你以後衣食無憂……”

明珠心動了,幾乎沒有任何的猶豫,她點了點頭。

男人帶著她去了賓館的房間,她到的時候,已經有了另外一個女孩在那裡,同樣的青澀,眼裡同樣閃爍著不甘和貪慾。

在那個房間,她遇到了沉烈。

和實現安排的一樣,他喝醉了,似乎沉沉的睡了過去。

她膽子大點,纖細的手,輕輕的撫上了那堅實的胸膛。

慢慢往下,直到——

手一緊,她對上一雙晶亮的眼。

那個先前似乎還沉睡的男人,這個時候已經坐了起來,“你叫什麼名字?”

他問。

“明珠。沈明珠。”不知道為什麼,在男人晶亮的眼神下,她情不自禁的說了她的真名。

“明珠?”男人笑了,放開她,從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