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部分

代,他沒少經歷風浪,可不管什麼磨難,他都淡然對之,唯一讓他不能淡然的就是他和外婆的離婚。離婚後,外婆帶著母親遠走他鄉,嫁給了另一個男子,這個男子對我的母親很刻薄,母親的童年和少年堪稱不幸。等我母親再見我外公時,已經是二十多年後,母親初見他時,怎麼都叫不出“爸爸”二字,早已不因物喜、不以己悲的外公老淚縱橫。

提出離婚的是外婆,錯不在外公,可外公對我的母親依舊很愧疚,再加上我是他身邊唯一的孫子輩,他對我的溺愛達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根據我二姨媽的回憶,我小時候又臭美又囂張又貪小便宜,她給我買了一雙小皮鞋,早上服侍我穿鞋,我堅決不肯穿,嫌棄皮鞋不夠亮,無論她如何勸都沒有用,她只能早飯都不吃地幫我擦皮鞋,她抱怨了兩句,我立即去找外公告狀,堅決要求打她屁股,外公真的就拿報紙拍了二姨媽兩下。還有,家裡無論任何人照相,都不能漏掉我,如果不把我納入相機,那誰都別想照,連二姨媽的同事照合影,我都要摻和一腳,所以,雖然那個年代,照相還是一件挺嚴肅認真稀罕的事情,可我五歲前的相片多得看都看不過來,常常是一堆大人中間夾著個小不點,人家哭笑不得,我得意洋洋。

那些人神公憤的記憶都來自於二姨媽的講述,我是一點都不記得。在我的記憶中,我只記得外公帶我去釣魚,我不喜歡他抱,要自己走,他就跟在我身旁,短短的路,我一會要採花,一會要捉螞蚱,走一兩個小時都很正常,外公就一直陪著我;外公給我買酒心巧克力,只因為我愛吃,他不介意人家說小孩不該吃醉;我把墨汁糊到他收藏的古書上,二姨媽看得都心疼,他只哈哈一笑;清晨時分,他教我誦“春眠不覺曉”;傍晚時分,他抱著我,坐在搖椅裡,對著晚霞搖阿搖。

在外公的寵溺下,我囂張恣意地快樂著。

五歲的時候,因為要上小學了,父母將我接回自己身邊。記得母親出現在我面前時,我不肯叫她“媽媽”,我只是一邊吮著棒棒糖,一邊用狐疑的目光打量著這個遠道而來、神情哀傷的女子。在我的大哭大叫、連踢帶踹中,母親將我強行帶上火車,返回了我的“家”。

從此,我的幸福終結,苦難開始。

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