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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東方神起解約!

了,可連續兩次的曝出我們東方神起的解散,記者,粉絲顯然已經聞到了味道。要我說啊,還不如直接點的好..免得他們不回來,記者就天天的來堵我,真的很煩吶。”

組合的解散是必然的了,公司不願意讓他們的化妝品大肆撈錢。他們也不可能讓出自己的心血。彼此的拖著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解約新聞爆出來沒過多久,也就在下一個星期事件終於全面的爆發了。

新聞頭條:‘因奴隸合同和收入分配不公平,東方神起三名成員金在中、樸有天、,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遞交了【專屬契約效力停止訴訟保全】的申請。’

在訴訟申請出來的第二天,代表三人的律師事務所發表正式宣告,公開他們提出訴訟的原因。宣告中表示:公司的獨斷專行,讓他們身心俱疲。自2004年出道後,不斷穿梭韓國、日本、中國發展,全年僅有一週休假,其餘時間每天都僅睡3至4小時。專輯合約條款極度不公平,賣出50萬張專輯,每人僅可獲分1千萬韓元,合約年期長達13年,加上兵役2年,合約延長至15年以上,提出解約更需賠償高達數千億韓元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