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之間存在那麼嚴重的背離。
顯然,這一次國家關停小煤礦的決心也是異乎尋常的,國務院頒佈施行了《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這個規定明確提出,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不但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領導幹部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個規定實行之後,某省的省委書記就因為特大煤礦事故而被通報給予行政處分,事實上,即使是再愛財如命或者再官僚的官員也不會面對如此嚴厲的懲罰而無動於衷。
在童玉山掀開了宣傳部門工作整改之後,各部門也紛紛效仿,跳出來對礦難事故的成因多方面進行分析,深入挖掘原因。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新聞發言人就指責說,有些地方政府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對關閉小煤礦態度不積極,措施不落實。特別是由於壓產導致煤炭市場好轉,個別地區出現煤炭供應緊張,煤價恢復性上漲後,一些小煤礦受利益驅使擅自偷偷生產。
這種情況顯然是存在的,比如說在山西,百分之八十的縣財政收入主要依靠煤炭開採和煉焦,呂梁、大同等地的一些縣區鄉,煤炭的收入佔到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多。一百年前還是全國最富的山西,一百年後的今天已經淪落為全國人均收入倒數第一的省份,你很難想象它會比青海、西藏更窮。呂梁山區更是全國十八個集中連片的重點貧困地區之一,它管轄有三市十縣。十個縣全部都是國家級或省級貧困縣。
對一個財政收入只有六千萬左右的貧困縣來說,關停小煤窯意味著它幾乎一無所有了。一些煤礦被要求停產之後,縣裡負責煤礦生產的負責人天天都在問,什麼時候能恢復生產啦,不生產財政收入沒有了,縣裡都扛不住了,每月的工資也保證不了。
外來礦工們的日子也不好過,雖然說在礦難發生之後,帶著骨灰回家的家屬們一再勸告活下來的礦工老鄉也趕緊回家,但礦工們仍然呆在礦上。由於政府凍結了礦主的所有錢款,他們的工資沒有發放。沒有錢回家,連吃的都沒有。為了節省體力,都是一天兩碗麵條,大部分的時間都躺在光板床上,穿著厚厚的衣服裹進被子。
這些常年在地底下工作的人們,總是一口一個我們受苦人,但他們並不認為在地底下一米高的坑道里弓著身子挖煤是最受苦的事情,他們表示,這裡比在家鄉要好上十倍。他們在小煤窯每月能拿到一千塊左右的收入,兩個人搭夥每天挖一米多,一米大概十三車,一車能有五百斤煤,每挖一米,老闆付給五十塊錢。
記者問已經經歷過三次瓦斯爆炸的礦工,以後還會不會再下井挖煤,礦工笑著說,還挖,我們受苦人不挖煤能幹啥?連吃的都沒有。
據說,已有礦主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賠償停產帶來的經濟損失。
一個六、七萬噸的小煤窯,投資也要幾百萬,即使停產,抽風、電、排水也不能停,否則就算廢了,每個月至少又得二、三萬的維護費。
而有人也表示,那麼多小煤窯上馬,是國家政策扶持的結果。八十年代之前,煤炭非常緊缺,為了緩解能源瓶頸,國家採取了有水快流的政策,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煤礦,產量逐年大幅遞增。
比如說當時的山西,就是先從大同開始,煤炭廳還組織過參觀學習,看村子是怎麼致富的,自己架個鍋就可以洗煤。
那時候國家缺煤,要的就是煤。二十年來全國每年十幾個點的GDP增長,煤業的支撐是做了巨大貢獻的。
然而進入九十年代中期之後,煤炭市場已經供大於求,煤價下跌,國有煤礦普遍陷入虧損和破產的窘境,員工失業嚴重,更多的問題也隨之被擺上了桌面。
首先就是鄉鎮和個人小煤礦儘量減少甚至取消安全裝置和工作規程,儘管開辦煤礦需要四證,但礦主透過賄賂,減少乃至取消安全成本,牟取暴利,辦一張採礦許可證大概需要七、八萬元。
與國有大礦噸煤一百二十塊左右的成本相比,小煤窯三十塊左右的成本具有決定性的優勢,當然也意味著毀滅性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由於很多國有煤礦破產,原有煤田被租賃、承包、轉包給個人,採礦許可證等也同時張冠李戴,一些煤礦實際上就是這樣掛羊頭賣狗肉地無證生產了很長時間。
對蜂擁而起的小煤礦,國有大礦也是愛恨交加,一方面他們自己為了安置子弟,也在開辦各種礦辦小井,一些大礦甚至從小礦買煤倒賣。但另一方面,小煤窯開了之後,大煤礦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