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為人之膽”,他有了銀子,立刻精神百倍,好不容易趕到長沙,寫了一張狀子,就告到了邵老爺那裡。
邵老爺見呈子上面有施俊的名字,而且敘事清楚明白,立刻升堂,把錦箋帶上來仔細詢問,才知道他果然是盟弟施喬的兒子。又問:“這狀子是誰寫的?”錦箋回答說:“是我自己寫的。”邵老爺讓他把狀子背了一遍,一字不差,心裡暗暗高興,就批准了這張狀子,馬上發文到攸縣,把整個案子的相關人員和卷宗都調過來。只過了一堂,和原來的供詞相符,縣官方公隨後騎馬趕來拜見。邵老爺當面問:“貴縣審得怎麼樣了?”方九成說:“卑職見施俊不像是行兇的人,就沒對他用刑,暫時先把他關進監獄了。”邵太守說:“貴縣打算怎麼辦理這個案子呢?”方公說:“卑職想先到翠芳塘去檢視一下,回來再向您稟報。”邵老爺點點頭,說:“這樣很好。”就派差役和仵作跟著方公到攸縣。來到翠芳塘,傳喚了當地的地保。方令先檢視了周圍的地勢,見南面是山,東面是路,西面有人家,就問:“有幾戶人家?”地保說:“八戶。”方公說:“鄭申住在哪裡?”地保說:“就是西邊那一家。”方公指著蘆葦說:“北面就是翠芳塘了吧?”地保說:“正是。”方公忽然看見蘆葦深處有烏鴉飛起來,又落了下去。方公沉思了很久,吩咐地保到蘆葦裡面去看看。地保脫了鞋襪,走進蘆葦。沒多會兒,出來稟報說:“蘆葦塘裡有一具屍體,小的一個人弄不動。”方公又派了兩名差役下去,一起把屍體拉了上來,讓仵作檢驗。仵作回稟說:“屍體是死後被扔進水裡的,脖子上有被手掐的傷痕。”縣宰馬上傳鄭王氏來辨認,果然是她的丈夫鄭申。方公心裡想:“這件事得這麼辦。”吩咐地保,讓另外七家的主人不許推脫,馬上一起到長沙候審。方公先騎馬到府裡,把鄭申的屍體情況稟報了,又把七家鄰居帶來的事情也回稟了。邵太守說:“貴縣先去休息,等七家的人都到齊了,我自有辦法。”邵老爺把這件事琢磨了一番,忽然想出了一個主意。
有一天,七家的人都到齊了。邵老爺升堂入座。方公把七家人的名單呈了上去。邵老爺說:“把他們帶上來。不準亂跪。”七個人一溜排開,按照名單跪下。邵老爺從第一個人開始看,挨個兒看完,點了點頭,說:“就是這樣了。怪不得他說,果然沒錯。”然後對眾人說:“你們都在翠芳塘住嗎?”眾人說:“是。”邵老爺說:“昨晚有冤魂到本府告狀,名字已經說清楚了。現在名單在這兒,本府只用硃筆一點,就是這個人。”說完,提起硃筆,把手高高舉起,往下一落,虛點了一下,說:“就是他,肯定沒錯。沒罪的人可以起來走了,有罪的人就跪著。”眾人都站了起來。只有西邊的一個人,站起來又跪下了,自己心裡犯嘀咕,神色慌張。邵老爺把驚堂木一拍,說:“吳玉,你既然害了鄭申,還想逃脫嗎?本府就算饒了你,那冤魂也不會放過你。快老實招供!”左右的衙役齊聲喝道:“快招,快招!”
不知道吳玉會招出什麼話來,咱們下回接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