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散,我只是一個三十幾歲的孩子。
接著我發現我老媽還活著——然而後來她除了裝個鏡子被我同學上了就沒有其他什麼戲份了。我so開心,因為我發現很多流行歌曲大家都沒聽過,於是我開啟了我的大裝逼時代。
首先我跟我原配馬冬梅分道揚鑣——你爹後來去做奇葩說了不要找他了他過的很好,接著我每天都跟女神打情罵俏——因為我唱歌好好聽,最後我還被那姐賞識去春晚唱歌了——一舉擠掉了沖天炮的那個小碧池。
啊,拋棄了原配,利用別人的才華上位,與心愛的女人喜結連理,我是人生贏家。
這時候曾經的情敵出現帶給我前任的好訊息,啊不是壞訊息,原來這個艾斯比啊不是痴心女竟然為了我戳了人賣了房,我感覺自己真的是一個不平凡的男人——還好我保留了那把標槍我隨手把它插在我家窗簾裡了。
我去找了我媳婦兒,啊不原配——她做得面還是辣麼好吃。
她還是住在我們曾經生活得筒子樓裡——果然窮是因為她而不是因為我。
她竟然跟一個智障男結婚了——特麼的明明當時還是我給你出招追她的。
所以現在我得出一個結論:
因為當時是我把她介紹給你的,so現在我要回來也無可厚非。
可惜智障因為腦回路起火,給了我一拳,把我給打出了艾滋病。
即使如此我還是很有錢,我住在五萬平米的療養院裡,平民不得隨時入內的那種,雖然我老媽被我朋友上了但是我相信他們是真愛——老子都要死了還有心情管你是不是真愛!
我知道如果我一見到我原配我就會釋懷當初撒手人寰,所以死都不邀請她來給我探病。最後忘記這傢伙是有體校生的設定,她翻窗過來,唱了首歌兒。
我死了。
全劇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