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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子,一見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點意會不過來。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說,像只呆頭鵝。

他卻以為她又發揮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開玩笑。

“對不起,廷廷。我……”滿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你不會恨我吧?”

“恨你?怎麼會呢?”孟廷彷彿頭上捱了一記悶棍,兩眼冒著金星。“結婚是喜事,你幹嘛哭喪著臉?應該高興才是啊。”

他馬上從善如流,如釋重負,笑得喜氣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諒解,廷廷。你一向最能體諒人。一定要來觀禮呀。”

“一定,一定。”

他走後,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氣嗎?今天雖然是週末,她還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時間,她哪裡來得及置新裝?

喜筵在凱悅大飯店,新娘是大企業家的千金,那排場有多盛大,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出來。她要如何裝扮才不會輸了人又輸陣?

比什麼呢?她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買套套裝就報銷了。

稍後,在敦化南路一家歐洲進口服飾名品店中,看著架上一套純麻套裝標價牌,孟廷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夠買套裝的兩隻袖子。

譁,麻比絲還貴哪!

這就是所謂的“新潮”!

想想從前,麻料是鄉下窮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現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兇了,會給古人笑得死去活來。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歡嗎?要不要試穿?”

店員問得客氣禮貌,眼神卻是另一種表情:你買得起嗎?

恍惚間,孟廷彷彿面對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氣昂的對她掀眉毛。

“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嗎?出個價吧,比我高,你就帶走他。”

不曉得那負心漢是否有待價而沽的高傲?

賭氣也罷,發瘋也罷,難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個月的薪水。孟廷一點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揮霍的感覺原來這麼過癮。

店員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門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頭,揚眉,吐氣。

服飾店正對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門上貼著一張大海報,鮮豔的大字跳進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裝行

笑話,誰規定度蜜月才能去夏威夷或巴黎?

金少安疾步走出手術室,逃命似的。

還是不夠快。開了三個多小時的刀,便盯了他三個多小時的眼睛,緊緊追上他。

“少安,你想躲到哪去?”

幽怨的聲調,曾經十分吸引他,這時卻使他避之唯恐不及。

他沒想到她今天會給安排到手術室當他的助手。

少安不得不回頭,腳下可半點沒有減速。

“我沒躲你,芳華,我有要事待辦。”

芳華一步也不放鬆,小跑步跟住他。

“你最近一見到我就有要事待辦,以前再怎麼忙,為了和我在一起,你總會抽出時間。”

“That was that,now is now。”

英文有時就有它的妙處。像這時候,若應上一句“彼一時,此一時也”,或“今非昔比”,便顯得太冷、太沒有人情味。

芳華臉色一變。“那你答應買給我的戒指……”

“你誤會了,我還不想結婚。”

她冷笑。“一枚戒指,我就妾身下嫁了嗎?你也把我看得太廉價了。”

少安籲一口氣。儘管她提到的戒指不便宜,兩克拉的鑽戒還鑲藍寶石哪!但對少安而言,當然是九牛一毛。而同時,他忍不住的有點失望和好笑。

她糾纏不歇,原來是為了一枚戒指。

芳華補上一句,“我不過是提醒你,說話要算話。”

“我不會食言,不過最近真的太忙了,我一天要開幾個刀,你可以去看我的Schedule。”

他也許常對女人白話連篇,這個倒不是謊言。最近一個月,指名要金少安醫生執刀的病人特多。

“改天,等我比較空的時候,好吧?”

芳華暫時滿意了。

“我等你的電話啊。接下來一個星期我都是早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