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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忍住了沒有講出來。

“那個事,有嫌疑人了麼?”我努力地轉移了話題,還是抓緊辦正事吧,我還急著回長安去。

胡宣之指了指那一排小黑屋。

“上一條洩露出去的資訊是絕密,有機會接觸到的只有四個人,我們已經把他們分別關起來了,可是現在還查不到任何證據。”

我心說你們終於幹了一件邏輯上說得通的事了,這個嫌疑人的範圍,還是抓得相當準確的。

“抓捕是秘密的麼?”

“正是,只有我們和宗主、姑爺知道。”

“關了多久了?”

“十天。”

“十日之內,可曾洩露過情報?”

“不曾……啊!”胡宣之的臉上忽然現出驚喜的神色,“姑娘的意思是,我們抓對人了,因為奸細被關起來了,所以情報就不丟了?”

我一頭黑線。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就不往這方面想麼?

“行了,把情報丟失的來龍去脈給我詳細講講。不用講情報的內容,我沒興趣。一會兒我試著去跟那些人聊聊,看能不能抓出些馬腳。”

我打算在這裡實踐一下我在訊問學科目上學習的一些技術,這些技術如果運用得當,那些說謊的人,是逃不過我們眼睛的。

說起來,訊問學這個學科,是相當有意思的呢。

雖然現代技術發達了,生物物證鑑定技術、電子技術、一些不能提到名字的技術都非常高階,即使嫌犯口中一個字也不吐出來。各種證據固定完備。也足以完美地證明案件的事實。可是,口供,在很長久的歷史中就一直曾被視為“證據之王”,“屈打成招”這個詞如此耳熟能詳。就足以證明。曾經。特別是古代,只要拿下了口供,就可以視為案件完美告破了。

這個理念在現代是應該摒棄的。但不能否認的是,口供在證據體系中確實佔據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如果一個人,心甘情願地把犯下的罪行清清楚楚地講述出來,沒有什麼其他證據可以比這個更直接地證明案件的事實了。

更有證明意義的是,有時根據嫌犯的口供順藤摸瓜,還可以找到大量更加重要的其他證據,比如掩埋在地底的失蹤人的屍體,拋棄於荒野的帶血兇器。

如果不是他作案,怎麼可能找得到這些呢?

就這樣,我們從入學的一開始,老劉就曾給我們強調過訊問學的意義和難度。這可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客套寒暄,這是運用種種方法,攻破對方心理防線的心理攻艱戰。稍微疏忽一點,可就要打敗仗的。

觀察,最重要的就是要觀察。人在侷促的時候,說謊的時候,都會有不自覺流露出來的細微的身體語言。作為一個偵查者,對於周圍世界的觀察就不應該是一種消極的行為,而應當是自覺的,投入的,直到它成為一種本能,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這就正如我的偶像大偵探福爾摩斯對他的搭檔華生醫生說的那樣:“你看見了,但是你沒有注意觀察。”

“看見”與“觀察”,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回事。

當然這些話我可沒有跟天雷兄弟們一起探討,我覺得我們根本就不在同一個波段上,所以還不如什麼都不跟他們說。

說到訊問學科目,倒是還有一段有趣的回憶。說有趣吧,那只是當時我的自我感覺,當時我還洋洋自得來著。可是現在想一想,那段回憶,其實非常窘迫,這會兒記起來,我都為自己有些臉紅了。

當時我們學習的是如何在向嫌疑人提問題的時候,透過他們的身體動作看穿他們的謊言。人在說謊的時候,生理上會有許多自然的反應,比如說,心率加快,流汗,吞嚥唾液,做出各種保持距離的行為。當觀察到這些異常行為時,就要特別注意,開始用巧妙的問話施加壓力,引導他們露出破綻。

可是張揚聽說我們在學這個,卻露出了一副不屑的神情,說我們這會兒不過全是在紙上談兵。到刑警隊的新手個個自信滿滿,想要用學的這些知識攻下被抓獲的嫌犯,可實際情況往往根本就不是那樣。

“現實情況複雜的多了,要是武斷地認為書上那些東西能簡單地套用,而不是用自己的身體去好好地感受,那可能是要冤枉好人的。”張揚在他的實踐課上對我們說。

望著我們不服氣的眼神,他無奈地笑了,當堂就出了一個測試。這個測試十分出乎我們意料,可是相當有意思,而且,到了下課的時候,絕大多數人的囂張氣焰全都被打消掉了,一個個看上去像鬥敗的公雞。

這個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