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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某某當時沒被立案追究。而劉某某對許曉剛也是言聽計從,並不時送錢物給他。

2000年5月份,應許曉剛的要求,劉某某將15萬元人民幣送到北京交給許曉剛的女朋友陳某。2003年,劉某某送給許曉剛一塊價值4萬元港幣的手錶。2004年春節前,劉某某到許曉剛辦公室送了10萬元。2004年的上半年,許曉剛因臨時急用錢向劉某某借了10萬元。過後不久,許曉剛將10萬元還給劉某某時,劉一時推辭沒收,許曉剛就決定不還劉某某錢了。2004年11月左右,許曉剛妻子住院期間,劉某某當著許曉剛的面送了2萬元人民幣。此外,2000年至2003年,許曉剛共收受劉某某送的過年紅包4萬元。

也正是有了許曉剛這個朋友,劉某某一直逍遙法外。直至2005年年底,公安機關才對劉某某立案偵查,並以劉某某涉嫌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窩藏罪移送審查起訴。

像劉某某之類的老闆“朋友”,許曉剛還有不少。這些“朋友”在充當許曉剛“提款機”的同時,不時享受著從許曉剛那兒尋租權力的種種好處,這種用金錢和權力堆起來的友誼註定難以長久,就像許曉剛後來認識到的那樣。

原副省長鬍長清的行賄人李某某當時被法院判刑1年6個月,在江西省看守所服刑。有人找到許曉剛,提出把李某某從江西省看守所轉到南昌縣看守所服刑。許曉剛大筆一揮,同意李某某轉到南昌縣看守所。李某某出獄後,便與許曉剛成為知己。李某某為此在2002年和2004年先後將10萬元港幣和25萬元人民幣匯入許曉剛的一名情人的賬戶,以資助她參加兩屆青年歌手大獎賽。

1996年,許曉剛經人介紹,與江西省某某集團老闆遊某相識。許曉剛明知其因賭博被收審過,且大量走私汽車,卻仍與其打得火熱,經常一起吃喝玩樂。許曉剛當然在打自己的“小算盤”:他以支援情婦鄧某某出唱片、支援情婦李某買“寶馬”轎車、自己“想辦點事”為由,先後向遊某索要78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

2005年年初,遊某的妻子在江西省新餘市交通違章,民警要依法扣車。遊某隨即請許曉剛幫忙。許曉剛打電話過問,要求辦案民警妥善“處理好此事”。於是,違章車被當場放行。

臭味相投,充當“黑老大”的保護傘

給許曉剛送錢的還有很多人,但最重要的一個人是號稱“江西第一黑”的熊新興。

2000年3月,先後25次行賄胡長清310萬元的江西奧特集團公司董事長周雪華從被臨時羈押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招待所脫逃,剛從胡長清專案組出來的許曉剛接著負責查辦該案。當時,周雪華的妻子到處找人四處籌錢解救丈夫,但周雪華落難之時,幾乎沒有人肯幫忙,只有和周雪華有過生意往來的江西省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老闆熊新興借了20萬元給周雪華的妻子。

周雪華脫逃後,熊新興因為這筆借款被公安機關傳訊,得以和許曉剛相識。許曉剛覺得熊新興這個人講義氣,能交。隨即,熊新興成為許曉剛廣泛交結的社會網路中最密切的關係之一。許曉剛先後收受、索取熊新興人民幣85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幣8。2萬元的玉鐲一對。

從與熊新興的交往上看,無論表現形式如何複雜,實質卻是非常簡單,說白了就是兩個字——交換。

從此,成了金錢奴僕的許曉剛,便心甘情願地為熊新興鞍前馬後地效勞。為了顯示與熊新興的特殊關係,許曉剛多次攜帶妻子或情婦到撫州,並把熊新興作為“哥們兒”介紹給撫州市黨政主要領導、撫州市公安局領導認識,並叫上相關領導陪同到熊新興那座被當地群眾稱為“紅樓”的聯達俱樂部吃喝玩樂。

但是,熊新興折騰得太大了,有關方面開始了對他的偵查。據警方蒐集的罪證,1997年以來,以江西聯達實業有限公司總顧問熊新興為首的黑社會集團,在撫州市以開賭場、詐騙銀行資金、強迫交易等手段,聚斂了鉅額財富,並大肆購買槍支、吸收成員、擴充組織。該組織先後以殘忍手段致死3人、重傷5人,詐騙銀行貸款近億元。

撫州市公安局根據省委、省公安廳領導的指示,成立了以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尹某為組長的調查組,但此事一直沒有結果。

2004年9月23日,當專案組秘密部署抓捕熊新興時,他卻神秘地失蹤了。無奈,江西省公安廳成立了專案組。可當專案組的偵查工作剛剛開始,一隻無形的黑手便伸了出來:辦案民警要查詢的每一個證人,幾乎都在迴避;即使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