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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章!可是他後來一心一意在文字上下功夫,離開生活去追求技巧,終於鑽進牛角尖出不來。當然他不會贊同我的意見,我甚至說藝術的最高境界,是真實,是自然,是無技巧。我還說,生得很美的人並不需要濃妝豔抹,而我的文章就像一個生得奇醜的人,不打扮,看起來倒順眼些。我不能說服他,他也不能說服我,我們走的是兩條不同的探索的路。

探索之三(2)

四十幾年過去了,我們兩個都還活著,他放棄了文學技巧,改了行,可是取得了新的成績。我的收穫卻不大,因為我有一個時期停止了探索,讓時光白白地飛逝,我想抓這個抓那個,卻什麼也不曾抓住。今天坐在書桌前算了算賬,除了慚愧外再也講不出什麼。失去了的時間是找不回來的。但是未來還不曾從我的手中飛走,我要抓緊它,我要好好地利用它。我要繼續進行我生活中的探索,一直到擱筆的時候。

我不能說我的探索是正確的,不!但它是認真的。一九四五年我借一個小說人物的口說明我探索的目標:“變得善良些,純潔些,對別人有用些。”

那麼我已經做到了?沒有,遠遠沒有!所以我今天仍然要說:我不是一個文學家,我也不想做一個藝術家,我只要做一個“善良些、純潔些、對別人有用些”的人。為了這個,我決不放下我的筆。

二月二十八日

探索之四

人各有志。即使大家都在探索,目標也不盡相同。你想炫耀技巧,我要打動人心,我看不妨來一個競賽,讀者們會出來充當義務評判員。

我在這裡不提長官,並非不尊敬長官,只是文學作品的物件是讀者。例如我的作品就不是寫給長官看的,長官比我懂得多。當然長官也可以作為讀者,也有權發表意見,但作者有權採納或者不採納,因為讀者很多,長官不過其中之一。而作者根據“文責自負”的原則對他的作品負全部責任,他無法把責任推到長官的身上。任何人寫文章總是講他自己的話,闡述他自己的意見,人不是學舌的鸚鵡,也不是錄音磁帶。

前些時候人們常常談起“長官意志”,我在去年發表的《隨想錄》中也講了我對“長官意志”的看法。我認為長官當然有長官的意志。長官的意志也可能常常是正確的。長官也做報告,發表文章。這些報告和文章中所表達的就是長官的意志,而且它們大都是人們學習的材料。我沒有理由盲目反對任何長官的意志,可是我無法按照別人的意志寫作,哪怕是長官的意志。我有過一些奇怪的經歷。五十年代有一份雜誌的編輯來向我組稿,要我寫一篇報道一位勞動模範的文章,人是編輯同志指定的,是一位技術員,編輯同志給了我一些材料,又陪我去採訪他一次。我寫好文章,自己看看,平平常常,毫無可取之處,但是到期又不能不把稿子送出去。結果文章不曾在雜誌上刊出,編輯同志不好意思退稿,就把文章轉給一份日報發表了。今天回想起來,我覺得編輯的“意志”並不錯,錯在我按照別人的意志寫作。當時我也為這種事情感到苦惱,但是我總擺脫不了它。為什麼呢?大概是編輯同志們的組稿技巧常常征服了我吧。這位去了那位來,彷彿組稿的人都是雄辯家,而且都是為一個偉大目標服務的。我無法拒絕他們的要求,也可能是我的思想不解放。我總以為過去所作所為全是個人奮鬥、為自己,現在能照刊物的需要辦事,就是開始為人民服務。這種想法,我今天覺得很古怪,可是當時我的確這樣想、這樣做,在“文革”的頭三年中我甚至認為讓我在作家協會傳達室工作也是幸福,可是“四人幫”的爪牙卻說我連做這種工作也不配。因此我只好經常暗中背誦但丁的詩篇,想象自己就站在阿刻龍特(Acheronte)河岸上,等著白頭髮的卡隆(Caron)把我當做“邪惡的鬼魂”渡過去。① 真是一場但丁式的噩夢啊!

現在大夢已醒,我不再想望在傳達室裡度過幸福的晚年了。我還是要寫作,而且要更勤奮地寫作。不用說,我要講我自己心裡的話,表達我自己的意志。有人勸我下筆時小心謹慎,頭伸得長些,耳朵放得尖些,多聽聽行情,多看看風向,說是這樣可以少惹是非,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九十。好意可感,讓我來試一下,也算是一種探索吧。但這是為聰明人安排的路。我這個無才、無能的人能走嗎?

二月二十九日

友誼

《隨想》第四十在《大公報》發表後,我就放下筆訪問日本。我在日本朋友中間生活了十六天,日子過得愉快,也過得有意義;看得多,也學到不少;同朋友們談得多,也談得融洽。人們說“友情濃於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