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聯盟杯影響力、吸引力、商業推廣等方面也存在了嚴重的不足,有一個資料可以說明問題,聯盟杯冠軍才可以得到區區數百萬歐元的獎金,而這比歐冠聯賽一場淘汰賽的勝利所拿到的銀子竟然高不了多少,想想其中的差距可真是六了些。
這樣的巨大的反差,也導致了很多聯賽的球隊不重視聯盟杯,認為這是‘雞’肋賽事,不願意將‘精’力投入到聯盟杯上去。其中最典型的是意甲聯賽的球隊,意甲的球隊甚至會做出為了一場無關緊要的聯賽而在聯盟杯的比賽中雪藏主力,甚至有的球隊會拿聯盟杯來練兵,以給年輕人和傷愈復出的球員以鍛鍊和恢復實力的機會。雖然這樣的情況在德甲和英超等參賽球隊但是身上要好不少,但是,也足可見聯盟杯的賽事在某種程度上並不受待見。
事實上,如果從根源上來說,聯盟杯才是歐足聯一手創立的賽事,他的前身是城市博覽會杯,現在如火如荼的冠軍聯賽反倒不是屬於歐足聯首創的賽事呢,打個比喻,聯盟杯是親生兒子,冠軍聯賽反倒是養子呢。
我們知道冠軍盃是著名的法國《隊報》提議創立的。他們的記者在耳聞目睹了英國某些媒體對本國球隊天‘花’‘亂’墜般的誇讚之外,萌生了一個組織全歐洲最頂尖俱樂部一起角逐冠軍的想法。但當時的歐足聯卻並不熱衷於這項由“外人”提議的賽事,因為歐足聯當時的意圖是舉辦城市博覽會杯。
這麼說吧,歐足聯當時的決定多少有為政治服務的目的,畢竟二戰結束不久的歐洲各國期待‘交’流和溝通,在國與國之間聯絡還不甚方便的前提下(首屆歐洲盃是於1960年舉行的),各國城市之間憑藉體育賽事加強‘交’流也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想法。可想法是好的,但是,現實很殘酷,博覽會杯的籌備工作和賽事執行卻做得一團糟,一屆比賽打了足有3年之多!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冠軍盃的空前熱烈。在《隊報&記者哈諾的提議和皇馬主席伯納烏先生的大力支援下,在各國勁旅高漲的參賽熱情下,首度開打的冠軍盃就走到了由歐足聯親手創辦的博覽會杯前面,並且越辦越好。
不過歐足聯的明智也就在此顯現了出來,他們很快向著這項前途似錦的賽事丟擲了橄欖枝,而賽事的組織者也識時務地將管理權正式移‘交’給了歐足聯。以後兩大杯(也包括已被取消的優勝者杯)便始終熠熠星輝到如今。
這一段典故很有意思:一個民間組織的賽事取代了歐足聯創辦的賽事成了如今歐洲足壇至尊榮耀的象徵,參考一下歷史環境,也是隻有那個年代才可以發生的事情。彼時歐足聯也是成立不久,正是需要政績工程不斷加強自己聲望之時,因此可以容許冠軍盃這個“養子”進入自家‘門’庭,要是擱在今日當萬萬不可能。
冠軍盃以養子身份進入歐洲足球的大家庭,日後卻始終盤踞於家族掌‘門’之位,究其原因,我個人認為除了一種比聯盟杯更優的良‘性’迴圈之外,也許從舉辦這項賽事的出發點就決定了以後二者的命運。為什麼這麼說呢,冠軍盃既然起初是記者觀賽後倡議,俱樂部主席大力支援,那麼肯定更多地考慮到了足球的競技‘性’和娛樂‘性’,而這才是足球這項運動的本質和她應該帶給人們以享受的地方。與之對比,歐足聯的城市博覽會杯當時還需要每座城市組隊參賽,固然可以加強某坐城市之間和城際之間的‘交’流與溝通,但其目的定有相當程度不在足球比賽本身上,要不然一項處於管理之下的博覽會杯的組織怎麼會比民間自發的賽事還要‘亂’?按理來說,民間組織的比賽一般不是很正規,而且從人、財、物力的支援度和協調‘性’上肯定比不過正規賽事。但冠軍盃有了一個最大的有利因素,那就是她符合足球運動本身的發展規律,以俱樂部為參賽主體,更加講求競技‘性’,既然是運動,本來就是為了看著玩的,玩的高興的,一開始就給她加上那麼多的枷鎖,自然就變了味道了。當然,隨著足球運動的蓬勃發展,人們自然會賦予她更多的內涵與意義,但這樣做的前提畢竟是發展了之後,在伊始階段承受過重的分量顯然是對足球運動的摧殘。
由於這些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冠軍盃和聯盟杯從一開始便分道揚鑣,一個走了陽關道,一個幾乎走了獨木橋。
現在,冠軍聯賽成為全球球‘迷’矚目的賽事,火爆的不得了,歐足聯也是賺的盆缽滿滿,在這個時候,歐足聯又將注意力放在了聯盟杯這一項他們自己創立的賽事上面,歐足聯有意重點扶植一下聯盟杯,看看能不能將這項不太受到重視的‘雞’肋賽事也重塑金身。
首先,他們就是加強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