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太少,回來之後,越來越感覺我們之間隔著許多東西。
其實做夫妻跟做朋友一個樣,如果只交往不共事,很難真正瞭解一個人的內心世界。
難道他為了自個兒的追求,為了自個兒的名譽,為了儘快致富,就一點不顧及周圍人的感受,連我的感受都可以不顧?
有一點。這事,我得說說他,讓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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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浩是半上午處理完公務再去找的方卓然。一邊是去興師問罪,一邊是本來有一肚子話沒處說,兩個一見面就接上了火。一場激戰,兩個的大嗓門把窗戶震得哐啷啷響,驚得康妮推門探頭去看望。兩個都意識到有點失態和過火,但誰也不想退讓,兩個相背站在屋裡大口大口抽菸,把屋裡搞得煙霧騰騰。
方卓然突然轉過身來,繼續說:佳玲不明白,難道你也不明白?法律能承認道德嗎?
伍志浩立即接火:法律承認是非!
是非是法律的準繩?
但它是法律應用的依據。
狂熱的時代早已結束,你的思維咋還脫離不開狂熱的慣###?
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都是絕對論,不管到哪個時代,社會的公德是做人的標準。
社會公德只能是願望,並不是法律。
你別忘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下限,如果只拿法律來約束自個兒的行為,尤其是你這樣從事法律工作的知識分子,那社會永遠進入不了高度文明!
你想要全社會的人都成為活雷鋒,那隻能是空想!
兩個人爭鋒相對,各不相讓,兩個一時又沉默。
伍志浩轉過身來,緩和地說:我請你冷靜地考慮一下,你給路富根當律師,會是啥效果?這官司無論打輸打贏,對你們夫妻兩個都沒有一點好處。為啥要做這種讓彼此尷尬的事呢?
志浩,你咋一會兒那麼超脫,一會兒又這麼世俗?我是在創業,我是在奮鬥,而不是在討誰的好,害哪個人,做事業必須超凡脫俗!維護法律尊嚴更是要超凡脫俗。
她是你妻子!
為了妻子的面子,我就要放棄律師的原則?
這牽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