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茬,反而耐心解釋道:“先生,我們的原料都是最好的,價格自然就會貴。”
先生?
開始發育的李家明繼承了他父親的優點,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加上他沉穩的氣質,即使變聲期的嗓音有些嘶啞,旁人很難將他當小孩。不服氣的柳莎莎打量了下李家明,不得不承認這小子確實象大人。
“呵呵,生意很冷清吧?”
‘叮’的一聲,微波爐加熱完畢的告警聲,打斷了李家明的話,也提醒了他,自己又不是活雷鋒,這店生意好不好的關自己什麼事?
麵包烤熱後更鬆軟,溫熱的牛奶一點也不冰,笑靨如花的柳莎莎滿意咬著麵包、喝著牛奶,引來旁邊服務員的恭維。
“先生,您對您妹妹真好。”
妹妹?柳莎莎剛還笑意盈盈的俏臉瞬間變得僵硬,剛被宰了一刀李家明則笑眯眯的,服務員也繼續恭維道:“您是我接待的顧客裡,第一個給妹妹加熱麵包、牛奶的哥哥。”
也難怪人家服務員會誤會,山裡人普通矮小,李家明氣質太沉穩了,再加上有一米六五高,看起來象二十出頭的大男孩,而柳莎莎再漂亮也就是個十一二歲的黃毛丫頭。一個挑最貴的買,一個自己捨不得吃卻買給她吃,這不是感情很好的兄妹,難道還是情侶?
何況李家明還搖著頭,用寵溺的口吻道:“哎,小孩子貪吃。”
“bitch!”
這話李家明自動過濾了,裝作沒聽見,反而有興致繼續參觀蛋糕店。可妖精不愧是妖精,剛不知是罵哪個賤,嘴裡的麵包都還沒吃完,又開始指揮服務員拿法式長棍麵包,抱著李家明的胳膊,笑靨如花道:“哥,這個可好吃了!”
“嗯,買吧”,腳趾頭被人踩住了,李家明除了這麼說,還能怎麼的?(未完待續。。)
第三十四章 妖精變妹妹(下)
小妹子也是女人,逛街也是她們的天性,因此柳莎莎得意洋洋地揮舞著兩根價值四十塊錢的長棍麵包,從街頭逛到街尾,然後又逛到另一條街、最後一條街,逛得樂此不疲。
李家明照顧妹妹照顧慣了,陪著柳莎莎逛了半天街也沒什麼不耐煩的。以前小妹還沒那麼開朗時,李家明陪她玩翻茶盤(兩人玩的一種繩子游戲)都能陪一兩個小時,直到她不想玩了為止,何況是逛三條加起來不過兩三千米長的小街。
逛來逛去,終於逛到了‘華府’裝飾店旁邊,正逛得高興的柳莎莎突然看到一家新開的禮品店,扔下後面的李家明就往那邊跑,看得他直髮愣。
這還是那個嬌縱的妖精嗎?
哦,想起來了,人家滿打滿算,也不過才十一歲半,可不就是個死要漂亮的小妹子嗎?也對,自己老用前世的眼光去看她,她又老跟自己較勁,不知不覺中自己也把她當‘同齡人’,反而忽略了她的真實年齡。
獨生子女很寂寞的,何況這孩子極聰明、嘴巴甜、人又長得漂亮、父母還都是老師,林場裡的那些大人們還不哄著她、捧著她,就更別說那些林場子弟了。人就是賤,成績不好的玩伴她看不上眼,刻意巴結的她更不想搭理,所以她才跟自己的妹妹們玩得那麼好,因為她去年得罪小妹後,那幾個小不點立即跟她劃清界線,反而獲得了她的尊重。
哎,可憐的孩子,可笑的青澀年華。
搖頭晃腦象大人的李家明走進了禮品店,柳莎莎正拿著雙時髦的半指手套猶豫不決。
“喜歡就買唄。”
“你知道什麼?阿姨,三塊錢一雙賣嗎?”
衣著時髦的店主年齡二十七八,嘴皮子利索著呢,更不嫌顧客將她叫老了。
“妹子,真不行,阿姨進價都四塊。你要誠心想要,阿姨給你算五塊錢一雙,你覺得怎麼樣?”
“三塊五”
“真不行”
李家明接過柳莎莎手裡的手套看了看,明顯是晴綸的,扔下這雙又挑了雙混紡的,毛絨絨的挺暖和,遞給不識貨的柳莎莎,笑道:“大姐,這雙多少錢?”
“先生,您可真識貨,這是羊毛的,二十塊錢一雙。”
這種混紡的半指手套,再過三十年在網上賣,也不過是七八塊錢,現在就能賣二十?
黑,真他媽/的黑,剛才那家蛋糕店把麵包當奢侈品賣,這家店又把顧客當猴宰。
李家明好笑地拿起一雙與柳莎莎手裡同款的手套,又試了試手感、瞟了眼上面的產地,玩笑道:“大姐,你莫把我當猴子(冤大頭),我在浙省打工時買過這種手套,四雙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