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信守承諾的人(事實上那只是一句閒話),而劉董事長專程前來拜訪,只為了不經意的一句話。更何況,那是別人出的書,根本也與他無關,但他仍然在乎我的感受,怕引起我的誤解,不惜專程從臺中前來,只為了五分鐘的說明。
我除了尊敬之外,再也說不出別的感受。或許這些年來,我們看到捷安特從臺灣出發,變成國際知名品牌,產品賣遍全世界,其真正的奧秘,就在這對〃閒話一句的承諾〃的堅持。因為信守承諾,所以有誠信;因為有誠信,所以產品追逐最高境界;也因為有誠信,從供貨商、經銷商,到消費者,沒有人不認同巨大機械,沒有人不認同捷安特。而這些都源自於老闆劉金標的為人,信念、堅持、上行下效、風行草偃,而形成捷安特的組織文化。
我有幾次和國外廠商往來的經驗,任何一個小合約,甚至簽約前的保密協議,都是厚厚一疊,有次我忍不住問外國夥伴為何要如此麻煩,他們笑稱,這都是歷經各種教訓後,不斷增加的結果。顯然不只臺灣如此,全世界亦是,只有見諸白紙黑字的法律檔案,才是承諾,才要遵守。反而為人最基本的誠信,都被大家遺忘了。這也難怪與劉金標先生的會面,會讓我驚異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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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第一章:自慢的觀念態度(7)
■後 記
有一個讀者質疑:合約上的條件一定要執行,但合約內沒註明的事,就算曾經討論過,也要履行嗎?我的說法是,如果你是老闆,做得了主,那一定要守信用,如果你不是老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