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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的許可權都被鎖死,對曹磊的處分已經蓄勢待發了。曹磊不得不找到李穆,爭取李穆的諒解,這樣才能保住自己的職務。

“哦,是這樣嗎?”對於曹磊的說辭,李穆一點都不信。可是曹國華還在,根本沒法子好好的對付這個官二代,“曹大哥言重了,我李家在子烏雖然人多,不過都是些底層,就算是我父親,也不過是這幾年做生意賺了些錢而已,原本不值得什麼。”

聽到李家、人多,曹磊哪裡還不明白李穆在說什麼,群眾事件是最忌諱的,別說是副廳,就是正廳、副省,因為群眾事件下臺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子烏李家人很多,這是誰都知道的,多的說上萬,少的也有5、6千,而且子烏李家不像其他的遊兵散勇,乃是有族長有組織,經常開大會的。別的不說,只要經常開大會的那幾千人上街,曹國華就得去職了。

“李兄弟,你怎麼能這麼說呢。”曹磊這克服了自己的面子,嬉皮笑臉地說,“你們子烏李家繼承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我正想見識見識,聽說李兄弟正要擔任李家的族長,到時候我也來共襄盛舉。”說著他拿了一張支票塞到李穆的口袋裡,“這是我父親的一點小小的心意,捐給李氏宗族做族產的。”

不過是40萬元罷了,錢是沒多少,主要是表明一個態度,“另外李氏現在的族產似乎是依託在一個股份制公司下面運營吧?這對稅收很不利啊。”增值稅17%,營業稅5%,所得稅25%,哪一個不像割肉一樣?“我父親在民政局也認識人,最近剛好有個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可以申請,不知道李兄弟感不感興趣?”

變成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之後,需要交的稅就少了很多,起碼那個25%的所得稅可以省下了。為了避稅,無數的天才想了無數的辦法鑽了無數的空子,可是那25%的所得稅還是猶如魔咒一般,要是能把公司弄成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那可真是賺翻了!所以這個也管得很嚴,輕易不批,批准了也要嚴密監視,慎防有人藉此逃稅。

曹國華肯幫李穆把那些族產運作成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顯然是賣了老大一個人情。李穆點點頭說:“多些你家老爺子。”就算是糖衣炮彈,也要把糖衣吃了再把炮彈回去。既然曹國華釋放出了善意,李穆也不以為甚,只要曹磊這傢伙不要再頭腦發熱才好。“你那是聽蘇蕙說的吧?”李穆問。

“不是,蘇蕙沒和我說這個,是朱局長和我說的”說到一半曹磊才醒悟過來,“我對蘇蕙沒什麼的”想一想似乎這麼說很難說服別人,要說蘇蕙和自己只是大學同學,別說李穆,就連自己也不信,“我一直拿她當妹妹看待。”曹磊說。

妹妹嗎也不知道有幾分是真的。李穆也不去管他,反正現在蘇蕙很有用,是真心投靠的,那就完了,以前的事情沒有必要追究。

說話間已經到了子烏市公安局的門口,已經有一輛警車在等著了,看到李穆來了,裡面有一個人就下了車,朝著李穆揮了揮手。李穆把車開過去,那人就上了李穆的車,“李公子好,曹公子好。”那人說,“我叫做陳信,是朱局長的外甥,現在靠著朱局長做點小生意。”

“行了行了,”曹磊說,“李榮華在哪裡?”

“在市郊天鵝賓館。”陳信說。

天鵝賓館嗎,李穆又飄起了回憶,天鵝賓館是子烏市著名的紅燈區,在這裡找飯吃的小姐沒有一千也有八百。有好長一段時間,天鵝賓館還是李穆名下的產業呢,不過李穆很少過來,也沒有牽扯進那些粉色產業的經營中,只不過是拿著天鵝賓館的產權收租而已。後來換了一個喜歡抓賭抓嫖的公安局長,李富貴生怕惹禍,就讓李穆把這個賓館賣掉了。當時賣了好幾千萬呢,可惜一分錢都沒下李穆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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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真相(3)

“李榮華先生在一個多小時以前到了天鵝賓館,是和一個年輕女子一起入住的。”陳信說,“他去別的地方也就罷了,朱局長就當沒見到,也沒有多少人會多管閒事。可是他偏偏去了天鵝賓館,那地方龍蛇混雜,萬一有誰注意到了通緝令,把他抓了起來去領賞,那可就弄的大夥都為難了。”

說話間已經到了天鵝賓館,好熟悉的地方啊,想當年,李穆帶著幾十個人在這裡橫行霸道,嗯應該說是在這裡維持治安,還和警察大戰數十場,真是讓人懷念啊。不過李穆現在是不會做這樣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了。

“李兄弟,我還穿著這身狗皮,就不陪你進去了,免得打草驚蛇。”曹磊陪笑說。

“我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