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不是由政府祖保的,是來自對自己所造林子的“間伐”。
間伐,很好理解,就是林子裡的樹木成材後,間隔著伐木,然後再補種樹苗,保持林子的繁茂這餘,將伐掉的木頭賣掉,獲得利潤,如此反覆迴圈。
等戰鬥的林子成材後,他想摘取果實了,但是很遺憾,這果了,已經不屬於他了。
細說起來原因,也良辛酸,哭子不屬幹他的原因,竟然是因為,。。他種樹種得太好了!
戰鬥所承包的這塊沙地不遠處,就有國家林場,那林場是曾經的防風固沙的國家重點工程,在四十年前,國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打造防風帶。
那時的人們很單純,雖然沒什麼勞動報酬,無豐就是管飯算工分而己,但人們造林的熱情很高,國有林場一度也是一片鬱鬱蔥蔥,氣象萬千。
但隨著歲月的變遷,林場最終還是垮在了文攻武衛中,等到市場經濟大潮興起的時候,林場更是雪上加藉,護林工人己經不再是人人羨幕的工作了,每個月拿那點死工資,夠做什麼
人心一散,樹也沒人惦記治病殺蟲了,偷砍林木的也沒什麼人管了,甚至有附近的牧民,趕了成群的羊來啃樹皮一一公家的便宜,不佔白不佔。
一個活生生的中型林場,就這麼一點點地被蠶食掉了,等國家有關人員來調查的時候,現林地面積只有鼎盛時期的囚分之一,就這四分之一中,一多半還是病樹死樹,實在讓人扼碗。
令調查人員奇怪不止的是,相鄰不遠處,有幾萬畝的林地,長勢喜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正文第五百五十二章造林隊領導
被人注意上了,這是好事,地方政府甚至給戰鬥發了一個“植樹能手”的獎狀,以肯定他在這幾年裡所“戰鬥”出的成績。
但是,很遺憾,與此同時,政府通知他,經過有關部門的協商,你的經濟林,己經正式轉化為生態林了。
生態林同經濟林,那純粹就是兩個概念了,冠以“生態”之名,就是說這片林子在治沙防風、防止水土流失、淨化空氣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這點也很好理解,正如一些專家所說,一棵活著的樹,所帶來的潛在經濟價值,或者說能夠造成的生態效益,換做金錢的話,是遠遠高於作為木頭賣掉的價值。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林地的性質轉換了,戰鬥就不能伐木了,間伐都不行,這可是生態林。
這訊息簡直就是當頭一棒,把他打得都找不到北了。
等他反應過來之後,他就下了決心:得,既然你們不遵守合同,我也可以不遵守啊,三十年承包期我不要了,現在就把地還給你們!
至於地上的林木,你們說是生態林?那好吧,你們就當生態林買去就行,沒成材的小苗折價處理總行吧?
他請專家來做了統計,外債三百多萬的他,所擁有的林地,只做經濟林估算,就有一千多萬,他的要求也不高,政府給我七百萬,我就賣了!
當地政府哪裡來的這麼多錢給他?於是只得上報上一緩主管部門,申報資金購買林地。
上緩的回覆很快就下來了:不許買!
原因很簡單,這生態林,咱政府買來,要誰來看守和養護?
戰鬥可就不答應了:拜託,隔壁就是林場,讓他們把這林子也看起來,不就完了?再說,林業局是幹什麼吃的?
人有了名,其實未必是什麼壞事,他有這林子,眼紅的人著實不少,但是,正因為他的林地太有名了,沒人敢接下這個燙手山藥:省政府明文指定,國家相關部門干涉的生態林,誰敢買來偷偷砍伐用?
至於林場接手?還是省省吧,不見那麼大個林場現在變成什麼樣了?還要他們接受這片林子?真要有人敢做如此決斷,等下次再有人來考察,地方政府估計都得捱罵了。
這下戰鬥就開始跳腳罵人了,他本來就是一粗人,植樹期間,為了保護林木不被人盜伐,不被牧民禍害,也是捨生忘死打出了膽子:退不讓退,砍不讓砍,我欠的一屁股債,你們幫我還啊?
當然,這個願望顯然也是不現實的,政府不可能幫他還債,不過,考慮到此人的生計問題,政府倒是願意為他去銀行遊說,貸給他點錢過日子。
於是,事情就以這麼啼笑皆非的程式進行著,鬱悶的不止是戰鬥和當地政府,銀行也很鬱悶:這廝雖然用林子抵押來貸款,但是,那林子誰收得走?誰又敢去收?
到得現在,戰鬥的欠款,包括銀行貸款在內,己經接近一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