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又欺趙孟是新入朝的“南人”,厲聲指斥說:“現在朝廷推行至元鈔,所以犯法者以此鈔來計贓論罪,你這麼一個黃口孺子,怎敢有異議,難道是想阻礙至元鈔的頒行嗎?”
趙孟氣勢仍盛,據理力爭道:“法者,人命所繫,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我此來乃奉詔參與議論,不敢不言其真。今中統鈔虛,故改(為)至元鈔,如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您不與我相較財理,而空口陵蔑,可乎?”一席話,說得對方愧然而退。雖如此,蒙漢色目大臣皆知桑哥有忽必烈撐腰,基本沒什麼人出頭對“新法”說不字。
“桑哥即專政,凡銓調內外官,皆由於己,而宣其敕,尚由中書。桑哥以為言,世祖(忽必烈)乃命自今宣敕並付尚書省。由是以刑爵為貨而販之,鹹走其門,入貴价以買所欲。貴价入,則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壞,人心駭愕。”所以,桑哥專政後,“組織部”歸於“財物部”,又兼“國務院”功能,桑哥把朝廷當成了市場,官位當成了商品,賣官鬻爵,肆無忌憚。
當婊子不忘立牌坊。為相兩年後,他差使手下諂諛小人上“萬民書”,要求元廷為桑哥“立石頌德”。忽必烈得知此事,對這個能為他斂財的“大狼狗”很支援,吩咐說:“民欲立則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為此,翰林院蒙漢高手奮筆疾書,詳列桑哥功德,在中書省府院前堅立一巨石,上題“王公輔政之碑”,規模還不小,“樓覆其上而丹雘之”。“丹雘”本是指赤石脂一類的鮮紅塗料,在此名詞動用,是講元廷在“桑哥輔政碑”的大石頭外面又蓋了色彩鮮豔的宏麗閣子,雕鏤精細,惟恐內外不知桑哥的“政績”。
折騰了四年,桑哥弄得天下怨起,人不敢言。最後,還是趙孟對忽必烈的高階侍衛徹裡(奉御官,“怯薩”的一種)講:“皇上論賈似道誤國,常責留夢炎等宋朝大臣不能挺身而出。現今,桑哥之罪,有甚於賈似道!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辭其責!然我乃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惟君為皇上所親信,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倘若您能不畏天威之怒。為百姓除此兇殘之賊,真仁者之事,公必勉之!”
有趙孟一番激勵,趁忽必烈在柳林打獵心情好的機會,徹裡縱言桑哥誤國害民,“辭語激烈”。起初,忽必烈聞言即大怒,責斥徹裡“詆譭大臣”,命令左右衛士猛搧徹裡嘴巴,“血湧口鼻,委頓地上。”稍停,忽必烈又問徹裡是否知罪,徹裡“辯愈力”,朗聲言道:“為臣我與桑哥無任何私怨,現不顧生死揭發他的罪狀,實出於對國家的忠心。如果我害怕皇上震怒而不敢諫,奸臣何得而除,萬民何得而息!”
聞此言,忽必烈沉吟。隨同忽必烈外出的蒙古貴族也裡審班、也先帖兒等人見狀,也一同跪下,劾責桑哥專權黷貨等罪。
忽必烈還是不大相信,急召出使在外的翰林學士承旨不忽木來問情實。不忽木在行宮營帳裡見皇帝,痛心疾首地說:“桑哥壅蔽聰明,紊亂政事,有言者即誣以他罪殺之。今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如不誅桑哥,恐此人將為陛下深憂!”在場的賀伯顏等人也力證桑哥奸邪,“久而言者益眾。”見這麼多蒙古貴族指斥桑哥,當然害怕危及元朝的統治,忽必烈就下決心把“財神爺”送入閻羅殿。於是,他下詔御史臺及中書省辯論桑哥之罪,並命人譭棄“桑哥輔政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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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樹“功德碑”的吐蕃人:桑哥(3)
怯薩,從職責看僅僅是皇帝身邊的帶刀侍衛,諸王貴族身邊皆有“怯薩”。與歷朝歷代不同,元朝皇帝的“怯薩”源由蒙古舊制,其組成人員皆是蒙古或色目的高官貴族子弟以及各地地方長官子弟。這些人,皆是蒙古帝王最信任的貼心人,他們負責皇帝的日常起居和宮廷內事務,基本把太監該乾的活計都幹了,這也是有元一代沒有太多宦官亂政現象的最主要原因。怯薩不僅僅是充當皇帝禁衛軍那麼簡單,他們常常出任地方高階官員,或口含天憲巡視地方,因此元朝才有“怯薩入仕”這個名詞。當然,“怯薩”到了元朝後期,濫竽充數者不計其數,只要花錢就能買這個“身份”。忽必烈時代,怯薩可說是除親王、嬪妃外最接近皇帝的人員,所以趙孟才激身為怯薩的徹裡前去說服忽必烈。如果換了漢人官員在忽必烈面前講正當紅的桑哥壞話,估計會立時被砍掉腦袋。
忽必烈不做靠山,桑哥肯定玩完。有司抄家,桑哥的家財竟然“半於大內”,皇帝首富,他第二。
幾個月後,元廷有詔斬這個吐蕃人於鬧市。金山銀山,地獄裡也享受不到分毫。惱怒之下,忽必烈又派徹裡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