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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指導員清晰地回答了我的反問。
我接著說:“現在我要說第四點,也是法醫判斷是否自傷的關鍵點,就是刀傷的形成方向。我先來描述一下死者胸部的刀傷。這是一處單刃刺器形成的損傷,和我們在現場提取的水果刀完全吻合。刀傷位於第四、五肋骨間隙,胸骨和乳頭之間,方向是外側鈍、內側銳。創道的方向是基本水平略向下一點兒,刺入了胸腔。”
我把桌上的一張紙,拿過來,折成—把匕首的樣子,比畫著說:“如果是自殺,右手握刀,刀刃朝小魚際方向,朝自己捅,很自然的動作就可以形成這樣的創口。
說完,我又站了起來,拉起坐在旁邊的林濤,說:“如果是別人捅,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虎口握刀,刀刃朝前,那麼捅的位置一般是在腹部,如果是在胸部,創道的方向應該是‘上挑’而不是‘下壓’。如果是握刀刃朝小魚際方向,紮在人身上的創道方向是‘下壓’,但是下壓的角度會比較大,而不可能基本水平。死者的身高是175厘米,丁一蘭的身高是160厘米,而死者中刀的位置是大約131厘米的高度。如果是丁一蘭捅的,很難在這麼低的高度上使刀刃保持與地面平行方向插入死者胸腔,這是一種很彆扭的動作。”
“當然。”我和林濤同時坐下,我接著說,“如果死者是躺在地上,兇手是可以形成這個方向的創口的。但結合我剛才說的第三條,兇手不可能在刺傷死者的同時把後背暴露給死者,讓噴濺血跡噴在後背上,而前胸一點兒沒有。這是不可能完成的動作。更何況,一個嬌小的女人怎麼可能把一個彪形大漢按倒在地上一刀捅死呢?”
“還有,現場沒有明顯的搏鬥、倒地過程的痕跡,周圍物品和環境也不允許有這個過程。另外,我補充一個第五點吧。”林濤說,“我們聽取了丁一蘭在第一時間到案後的敘述,可以說和我們現場重建的情況完全吻合,沒有一點兒謊話。如果是殺人後偽裝,自然會漏洞百出。綜上所述,死者是自殺無疑。”
“那他為什麼要自殺呢?”一名小偵查員插嘴說。
“這個問題不專業。”我撲哧一笑,說,“這是網路上很多人質疑我們判斷案件性質的時候,問的問題。我只想說,別人的心思你不要去捉摸,因為根本捉摸不透。一個個體就有一個想法,有的時候你永遠想不到別人自殺的動機。”
“這裡我要補充一下。”大寶顯然已經振奮了精神,他說,“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發現死者王峰的左側前臂有很多平行排列的疤痕,這些疤痕外粗內細,可以判斷是他以前自殘形成的。也就是說,這個死者有著明顯的自殘史,根據調查,他是屬於那種易於激動的人。一些雞毛蒜皮都能鬧個雞犬不寧,這種疑似戴綠帽子的事情,吵得那麼激烈,自殺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激情自殺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會場陷入了寧靜,大家都在消化我剛才的觀點。
張局長自嘲地笑笑,說:“其實啊,我倒是希望你們告訴我這是一起命案。兇手現成的,押在我們的辦公室,手銬可以隨時給她銬上,什麼事情都解決了。如果這是一起自殺案件,我們的不予立案通知書一出,實在不知道死者家屬會鬧成什麼樣。”
我說:“不管鬧成什麼樣,法醫,就是一個永遠尊重事實的職業。”
突然,一名女偵查員推門進來,說:“剛才,我們把王巧巧帶到辦公室,在她的幼兒園老師的監督下問了幾個問題。”
“她可能是唯一的目擊者。”張局長說,“她怎麼說?”
“她只重複一句話。”女偵查員說,“媽媽把爸爸殺死了。”
全場一片譁然。
張局長盯著我,說:“這,可不太好辦了。”
我也是吃了一驚,皺著眉頭把整個案件經過在腦子裡迅速捋了一遍。
三分鐘後,我恍然大悟,說:“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所長說,事發後,王巧巧是交由她的爺爺奶奶照顧的,對吧。”
所長點了點頭。
我說:“自己的兒子死了,無處洩憤,我覺得王巧巧的爺爺奶奶很有可能會教她這麼說。”
“可是,這沒有依據啊。”
我皺著眉頭想了想,說:“如果真的是教孩子這麼說的話,他們只會說,在警察面前就說媽媽把爸爸殺死了。我認為,可以採取一個辦法,讓孩子的老師單獨和她對話,所有的民警迴避,但是對話現場進行錄影。”
“你就這麼堅信你的推斷?”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