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單的漢子倒也不急,又拿出一本東西,翻看第一頁,開始記錄:潘家酒樓,四月十三日午時二刻,收客酒菜款四百六十錢,未開發票,再犯,罰款五貫,已開具罰單。
然後左右漢子還把剛才結完賬正要出門的客人給攔住了,在門口又問了一會兒,一邊問一邊寫。
門口剛忙完,門內櫃檯又在結賬,又沒有開發票。
這回幾個漢子也不進門去質問了,直接在門口攔住結完賬的客人,開口說道:“勞煩一下,我等乃是開封府商稅監的衙差,請問尊姓大名?家住何方?”
客人聞言一愣,不明所以,連忙緊張說道:“我可沒有犯法……”
漢子有禮有節,還拱手作揖,說道:“放心放心,只是記錄一下交易過程而已,可不是尋兄臺麻煩,就是問問兄臺哪裡人,在此花費多少錢,如此而已。”
“哦,好說好說,在下樑東,家住第一甜水巷與榆林巷的交差路口,就在觀音院西北,與幾個好友在此花費了六百三十錢。”
“剛才潘家酒樓在你結賬之時可有給你開具發票?”
“發票?什麼發票?”
“就是可以給你一個什麼憑證?紙的,上面寫你在此吃飯花了多少錢?”
“吃飯哪裡還要什麼憑證,沒有沒有,給錢就是了,那掌櫃的還給我少了十個錢呢,沒有什麼發票……”
“嗯,你說的可都屬實?”
“屬實,這有什麼不屬實的,吃頓好飯,我還能說假?”
“兄臺識字吧?”
“識字,一般字都還算認得。”
“你看看我這寫的與你說的是否一樣?”
“我說你們官府也是,還專門派人花費筆墨記一些這般沒有用處的事情,記下來有何用?”
“屬實的話,勞煩兄臺籤個字,畫個押。”
“啊?簽字畫押?這般事情,有必要嗎?”
“勞煩一下,字你也認得,可不是亂寫亂記,上官安排的事情,我等也要交差不是?”
“好好好,給你籤個字。”
妥了,筆錄算是做好了。漢子只等這個字一簽下去,轉頭就喊:“妥了,可以抓人了。”
商稅監衙門,第一次抓捕行動,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