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孩子不感興趣,特別還小了十幾歲,有種家畜禍害青苗的感覺。(觀眾:現在你老公也比你小十幾歲吧?你怎麼沒有這種自覺,不要禍害人家未成年人呀!張雲黎:我可是具有“五講四美三熱愛”優良品德的人,不會知法犯法滴!我現在只是陪伴他,不會和他如何如何的,一定會等到他成人的時候,再~~~~~~~~只可意會不和言傳~~~^_^~~~?我現在只能算是暗戀他,不犯法吧?嘻嘻~~~~~~~~~)
她又不是無知少女,楊明宇表現的可謂非常明顯,但是人家沒有明說,只是熱情的幫忙,還不求任何回報的模樣。她能拒絕嗎?不能,況且做人要懂得好賴,人家又不欠你的,幫你忙你有什麼不高興的?
再說了,顯然楊明宇同學的家庭背景不簡單,一個處理的不巧當,會得罪人的。特別他還是未成年人,不會用成人的思維方式處理問題。他的情意你可以不回應,可以不和他成為朋友,但是不能得罪他。
而且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對異性產生好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要好好引導,否則會引起比較嚴重的後果,給青少年留下心理陰影。(觀眾:怎麼像教師的口吻?張雲黎:咦,我沒說過,重生前我是當老師的呀!)
所以,雖然心裡早已咬牙了,臉上還是帶著笑容的。
敲敲門進入局長辦公室,局長見是楊明宇挺奇怪:“小宇,怎麼到趙叔這兒來了?”
楊明宇滿臉堆笑,討好著:“找趙叔幫點忙。”
“噢?!只要趙叔能幫上忙。”
“能,一定能,”楊明宇指著身後的張雲黎:“我同學要辦經商許可,想請趙叔幫忙。”
趙局長意味深長的瞥了張雲黎一樣,爽快的答應:“行,走吧,我領你倆過去找你李叔。”
跟隨趙局長到了隔壁屋,趙局長把他兩人交給誠惶誠恐的李辦事員,自己則有深意地瞧著楊明宇和張雲黎幾眼,才離開。
由局長領過來的人,還能怠慢?!何況還有一個是鎮長家的少爺,李辦事員卯足了勁溜鬚,一切好說的架勢。即使聽見許可要辦成張雲黎的名字,也二話沒說,點頭答應了,還保證下週二一定辦妥,到時來取就可以了。
要離開時,張雲黎抽空把煙遞了上去,人家硬是沒收。真是好銀呀!
出了政府大樓,張雲黎準備回家了,在此之前她誠懇的向義務幫忙的楊明宇致以最衷心的感謝,發表了一篇熱情洋溢的演講,並對於他這種助人為樂的精神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總而言之一句話,楊明宇是個好同志。
受到表揚的楊明宇戒驕戒躁,,在張雲黎暗示應該各回各家時,他繼續發揮自己的光和熱,提出可以送張雲黎回家,張雲黎急忙推脫還要上市場轉轉,才打發走活雷鋒同志。
10、陳嬸
更新時間2011…4…26 11:52:10 字數:2601
夏天正午,太陽毫不保留揮灑它的熾熱,街上的行人很少。
張雲黎感到自己被曬掉一層皮,臉頰火辣辣的,面板曬傷了,下決心回去要做個面膜。雖然天很熱,幾乎將她曬成人肉乾,不過為了能戴上漂亮的頭花,她依舊堅持頂著明晃晃的太陽,去了老楊大姨那裡。跟老楊大姨要了一些漂亮的布頭和十幾根短短的鬆緊帶,才又頂著太陽往家走。
路過市場時,特意找找林宏斌的身影。別說這次還真在,他正跟在林母身邊,幫著收錢。一抬頭看見了她,衝她揮揮手,她也遠遠地向林宏斌招手,想讓林宏斌過來,跟他說點事兒。
她不想過去,是因為對林宏斌的媽媽,她以前的老婆婆陳春燕,發怵。可能婆媳真是天敵,見到林母她就發虛,林母一看見她總是以教訓的口吻講著她所謂的人生道理,不管你願不願意聽。
沒想到恰好此時買熟肉的人都走掉了,林母一眼就發現和自己兒子比比劃劃的張雲黎。
立刻找到了打發閒暇時間的娛樂專案,似笑非笑的嚷著:“呦,這是誰家的小姑娘呀?長的可夠水靈的,找我家林二有事兒?”
周圍不少商販被她的叫聲吸引過來,霎時十幾道目光投到了張雲黎身上,打量著,窺視著,竊竊私語著,擺明看熱鬧。
張雲黎扯出一個微笑,硬著頭皮打招呼:“林嬸好。”
“這小丫頭還挺會說話,可惜,我可不姓林,我姓陳,應該叫我陳嬸。”林母吊著眉,不陰不陽的。
“媽——”宏斌為著媽媽的表現有些不舒服,想讓媽媽不要為難張雲黎。
林母一斜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