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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身來,兩人正面相對,忽然彼此毫無掩飾地打量著對方:年輕女人坐在椅子裡,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兩手木然地放在膝上;年長的女人站在灶邊,轉過身來凝然不動,灰白的頭髮在腦後緊緊地擰成個髻,一張面孔像木刻石雕一般。過了一會兒,年輕女人才答道。

“剛才我沒有對您講真話。我現在還沒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羅夫。”

她倆彼此望著。阿姆斯特德太太的語氣既不冷淡也不熱情,什麼都不是。“所以你想找到他,早些姓上伯奇。是這麼回事嗎?”

莉娜低下頭,像在注視膝上的雙手。她的聲音平靜而又固執,不過仍然心平氣和。“我並不認為我要盧卡斯做出保證。當初只是很不巧,他非走不可。後來他的計劃又總是落空,所以他沒能像打算的那樣回來接我。我覺得我跟他不需要賭咒發誓。那天晚上發現非走不可,他就——”

“哪天晚上發現的?你對他說有了孩子的那個晚上?”

莉娜一時沒有答話。她的面孔像石頭般沉靜,但不那麼冷硬,固執中帶著柔和,一種內心澄明的安詳與平靜,一種不帶理智的超脫。阿姆斯特德太太凝視著她,莉娜卻埋頭講話不看對方。“在那以前,他早就聽說也許得離開。他沒有早些告訴我,因為他不願意讓我擔心。他一聽說得離開就知道離開了倒也好。他可以去別的地方,那兒的工頭待他不會那麼厲害,他會混得好一些。可他老不想走,一拖再拖。但出了這事以後,我們就再也拖不下去了。工頭欺侮他,因為他不喜歡盧卡斯;因為他年紀輕,成天生龍活虎的;還有,工頭想把盧卡斯干的那份活兒給他自己的一個堂弟。盧卡斯不想把這些事告訴我,怕我發愁,但出了這事以後,我們不能再等了。是我叫他走的。他說只要我說聲留下,他就不走,不管工頭咋待他。可我叫他走。他不想走的,就是那個時候也不想走。我堅持要他走。等他要我去的時候,給我捎個信就行了。可是後來,他的計劃總是落空,沒像他打算的那樣早些讓我去。他年紀輕輕,出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得過些時候才能安頓下來。他走的時候絕沒有想到,會要這麼長的時間才安頓得下來,沒想到比他預想的還要長。尤其像盧卡斯那樣一個活蹦亂跳的小夥子,愛熱鬧,喜歡鄉親們,也討鄉親們喜歡。他不知道他需要的時間比他計劃的還要長;他年輕,鄉親們總愛找他,因為他總是有說有笑的,又會逗樂,誤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從來不願意傷害鄉親們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讓他最後好好樂一樂,因為結婚對一個年輕小夥子,尤其對一個快活的年輕人,跟對一個女人不一樣。對個活潑的年輕人來說,結婚實在不是這麼快就能接受的。您不這樣認為嗎?”

阿姆斯特德太太沒有回答。她注視著坐在椅子裡的對方,見她頭髮梳得光光的,兩手仍然放在膝頭,面容溫和而又帶著沉思。“說不定,他早給我捎過信,可信在半路上丟了。這兒離亞拉巴馬州可遠著啦,我還沒走到傑弗生鎮呢。我對他說過,我不盼著他給我寫信,他寫信可不在行。我對他說:‘你準備好了,託人帶個口信給我就行。我等著你。’他走以後,起先我有點兒著急,因為我還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瞭解盧卡斯。他們咋會了解呢?”她的臉上慢慢浮現出一種柔和而驚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識到她以前並不明白這一點。“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們瞭解呢。他首先得安頓下來,他到了陌生人中間會有種種麻煩,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著;他的日子不好過,該他擔心的麻煩事夠多的。可是過了一陣子,我成天忙著懷孩子,等著孩子出生,沒工夫為自己的名分發愁,也顧不上鄉親們會咋想。不過,我和盧卡斯之間用不著賭咒發誓。也許他出了點兒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沒收到。就這樣,有一天我決定上路,不再幹等了。”

“上路的時候,你咋知道該往哪兒去呢?”

莉娜盯著自己的雙手。手在動,在全神貫注地卷摺裙子的一角。這不是缺乏自信,靦腆羞怯,顯然是雙手自身下意識的動作。“我沿途不斷打聽。像盧卡斯那樣活潑的年輕小夥子,幾下子就會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兒,鄉親們總會記得他。可不是,兩天前我在路上便聽人說他在傑弗生鎮,在一家刨木廠裡幹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著年輕女人低俯的面孔,雙手放在臀部,帶著冷峻輕蔑的神情瞧著她:“你就相信等你趕到時他還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個地方。你相信在他聽說你到了同一個鎮上以後,他還會呆在那兒等太陽落山。”

莉娜埋下的面孔顯得嚴肅而又沉靜。她的手不再卷折衣裙,現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