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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的主要替代力量。

更長遠地看,若“非標”市場更加市場化,且成為一二級市場健全、交易活躍的成熟市場,則其與資產證券化市場本質無異。而銀行貸款出表的慾望得到滿足後,或許包括銀行理財在內的資產管理行業都將面臨挑戰。因此,如何減少對“非標”的依賴,發展多元化投資管理能力,也應是資產管理機構未雨綢繆之舉。

2。通道之禍

在2013年的資產管理行業中,通道業務最瘋狂。但從長遠來看,通道業務存在價值會越來越小。過度依賴通道業務不利於資產管理機構自身能力的提升和核心競爭力的打造,即使監管層並無禁令,也應儘早擺脫。

2013年的行業資料顯示,券商定向資產管理中的被動管理資產規模佔總規模的比例在85%~90%,基金子公司的這一比例可能更高。倒是老牌的通道業務之父——信託公司的通道業務比例略低,單一資金信託佔比約70%,其中,要扣除主動管理的對接單一機構或個人客戶的資金信託,信託行業的通道業務佔比應在60%以下。

最初,信託公司在銀信理財合作中充當SPV(特殊目的載體),其與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SPV是同樣的初衷,作為持有被證券化資產的載體,實現資產隔離與破產隔離。事實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破產隔離的作用不一定能夠實現,但效果上實現了資金端到資產端的聯通。這可能也是“通道”一詞緣起之因。

2012年資產管理新政推出後,券商資產管理機構、信託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投資範圍逐步趨同,信託公司的牌照壟斷優勢不復存在;而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商業銀行,由於受到利潤壓力以及資本充足率、貸款規模、貸存比等監管指標的限制,有著強烈的表外擴張衝動。一時間,券商定向通道和基金子公司快速接手原銀信合作的表外信貸通道業務。對券商資產管理機構和基金子公司來說,從通道業務入手,迅速做大資產管理規模,並在以銀行為主的融資類業務市場分一杯羹,是解決生存問題的剛性需求。供需雙方的你情我願使得資產管理機構在2012~2013年實現了管理資產規模連續翻倍增長,其中通道業務一馬當先。

然而,通道的過度發展,對實體經濟、資產管理行業均有危害,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資金掮客盤剝實體經濟。通道氾濫導致金融機構甚至一些個人不願發揮主動管理能力,甘當資金掮客,在資產端到資金端的對接中層層盤剝,從中牟利,侵蝕投資者應得的收益,而這也不利於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在通道業務中,雖然最終資金會流向實體企業,但它拉長了中介鏈,催生了“資管泡沫”,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槓桿率,增加了系統性的流動性風險。值得注意的是,通道業務對接的融資企業主要是能夠承受高成本融資的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甚至包括為了生存不擇手段融資的瀕危企業、“殭屍”企業。通道資金一味追逐高收益使得一般正常經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很難隨著資產管理行業的繁榮而得到改善。

二是層層轉包導致權責模糊、風險責任懸空。從專案提供方到資金提供方之間的通道越長,抽屜協議越多,責權越難明確。中誠信託30億元礦產信託(投向山西振富能源的“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託計劃”)和吉林信託10億元信託貸款專案(投向山西福裕能源的“松花江7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爆發兌付危機後,銀行與信託公司各執一詞,推脫責任,導致風險處理機制無法順利啟動,資產管理者的盡責履約義務受到質疑。

三是不利於資產管理行業長期健康發展。通道業務使參與者“脫實向虛”、心態浮躁,一味做大融資通道規模,而忽視了對投資管理能力的建設與基礎工作的推進。此外,通道業務不透明的一對一撮合交易還可能導致尋租空間滋生。

從最新出臺的監管政策來看,監管層出於防範行業系統性風險的考量,對通道業務表示默許。目前,大量資產管理機構主動管理能力欠缺而通道佔比過高,若“一刀切”地叫停通道,盲目發展主動管理業務,在經濟下行週期可能問題會更多、更可怕。所以,監管層退而求其次,選擇“自掃門前雪”策略,要求通道可做,但責權要明確。

2013年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107號文”)及隨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的落實檔案,均要求通道業務在合同上明確風險承擔主體和通道功能主體。

3。“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