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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等人的去向,但既然欽差要求了,他何必多事。

傍晚的時候,林嘉和袁騁回來了。

這兩人面有疲憊,顯然奔波了一天。

“穆公子,山莊內可有什麼發現?”林嘉問。

“一點被隱瞞的線索而已。”穆清彥將管家賴興的話說了。

林嘉眼神微微變化:“竟有此事,看來……”

後面的話沒說,林嘉掩去了猜測,說起自己的收穫:“我去了小蓮村,從幾個孩童口中得知了線索。村子裡對於每隔一段時間便有馬隊夜間出行的事,是知情的。村子裡不說,是怕惹禍,再者,因李公子等人到來,跟村子鬧了不少矛盾。”頓了頓,又添了一句:“李公子曾看中小蓮村一個女子,但那女子已有丈夫。”

儘管沒說後來如何,卻可以憑藉李子英以往行徑推測出來。

林嘉特意提出這一件事,只能說這件事最嚴重,必然還有其他齷齪,否則不會整個村子都拒絕提供線索。

林嘉又道:“我跟村裡人打聽過官道上的事,這兩年從萬霞縣去五邑縣的官道並不太平,發生過好幾起劫掠行商的事。人們都說,山裡有了山匪窩,只是那山匪行事狠辣,每每劫掠財物不算,但有反抗必不留活口,甚至興致上來,還會將人擄走。擄走的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林嘉點明瞭事情發生的時間,這個敏感的時間段,很難不讓人多想。

這著實出乎穆清彥意料。

“我這邊也查到了類似的訊息。”袁騁是個寡言的性子,但談起正事,並不吝嗇言語:“萬霞縣盛產紅花,每年紅花盛開,行商往來不絕,但這兩年官道上鬧山匪,嚴重影響了紅花販售,惹得很多商賈怨聲載道。衙門組織人手往山裡搜尋過兩回,卻連山匪蹤跡也沒找到,便說是流竄此處的,每常劫掠一回便會離開。”

說著拿出幾張紙:“我從衙門裡弄到的案牘記錄,一共五起,遇害者皆是行商。”

“第一起發生在前年十月十四,董姓客商販運兩車布,一行七八個人,遭了劫匪。所有人都被殺死了,每個人身上都是凌亂的刀口,次日早晨被行路者發現報了官。兩車布和隨身錢財都不見了。

第二起是去年三月,幾家合在一處的隊伍,途中歇息,有三個人去林子裡小解,最終失蹤。那三人都是二十來歲的青年,尋常夥計,身上無財,與人無仇。一開始只做失蹤論處,直至發生了第三起案件。

第三起,是去年剛入秋,八月初二,販運紅花的行商隊伍遭劫,整個兒連人帶貨都不見了,官道上只剩馬車和運貨的大車,沒有任何血跡。

通常而言,劫匪劫道是圖財,頂多順帶劫色,但從沒有將所有活口都劫走的。

第四起是今年三月,商隊遭劫,但因請了幾個鏢師,護著商人逃了出來,其他人都被殺死了。據逃生的人說,那些劫匪都是騎馬,穿著尋常布衣,戴著竹斗笠,面罩黑巾,有弓箭,有大刀,十來個人。這些劫匪根本不講話,衝出來就下殺手,帶頭的人一邊大笑一邊喊殺,十分猖狂。

第五起是在六月,劫匪藏在林子裡沒現身,商隊是在有人中箭才發現的。有的箭上帶火棉,當時所有人都在躲避弓箭,導致貨物被燒燬。所幸,也是藉著火勢掩護,一部分逃生,劫匪追了一段路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