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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期資本管理公司償還其欠長期資本基金的3 800 萬美元以及其他一些債務。”另外,約翰·米德還記錄到,各家銀行對這一投資依然有著很大的戒心。J。P。 摩根公司表示,該行希望能夠得到某種形式的保證,讓該銀行在3 年以後能夠贖回其投資;大通曼哈頓銀行堅持,5 億美元的迴圈貸款必須在截止日之後的第二天就歸還給該行銀行家信孚;德意志銀行則要求在負責監管長期資本管理公司運營的“監管委員會”中,佔有一席之地;摩根斯坦利添惠和高盛公司則希望,萬一參與此次行動的各家銀行成為被告的話,那麼,就必須安排某種形式的連帶責任保證,等等,不一而足。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星期一之前要解決所有的問題,並辦理好所有的手續。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約翰·米德的筆記中沒有記錄下來的是,他自己提的問題,就要比其他所有律師加在一起的問題都還要多。這位代表高盛公司利益的律師要求剝奪約翰·麥利威瑟及其合夥人對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日常經營控制權,因為他們無可避免地將受到投資者的起訴,而且,還將因此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此外,他還堅持要求,此次救助行動,甚至將來與此相關的一切行為,都應免於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到了星期五晚上,儘管這兩天來幾乎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但頭腦依然十分冷靜的格里戈利·米爾莫爾還是將一些基本條款整理了出來:號稱“一號監管合夥人”的銀團,將向長期資本管理公司投入為期3 年的巨資;長期資本管理公司所收取的手續費將被大幅度削減;而銀團將以1 美元的象徵性價格,受讓長期資本管理公司一半的股權。

約翰·麥利威瑟及其合夥人仍將負責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日常運作,但必須向銀團委派的一個“監管委員會”進行彙報。“監管委員會”的銀行家將常駐格林威治工作,並與其派出銀行保持非常密切的聯絡。所有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將由一個由各家銀行派員參加的董事會所掌握。

星期六一早,這份合同的副本就被送到了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合夥人的手上。拿到這一文字之後,合夥人心中的不滿立即就爆發了出來。他們紛紛指責說,這簡直就是一份賣身契,剝奪了他們所有的一切:紅利、獎金、法律保護,以及重起爐灶的自由!已經習慣於富豪生活的合夥人根本就無法想象,區區25 萬美元年薪的日子怎麼過?他們在泡沫中生活得太久了,渾然忘記了他們現在的處境:他們已經破產了!就在這個星期三,約翰·麥利威瑟還在向銀團的救助行動表示感謝,而到了星期六,他們卻拒絕在合同上簽字,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完全沒有被放在眼裡。

▲虹▲橋▲書▲吧▲。

第44節:硝煙四起的談判桌(2)

此舉勢必帶來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如果沒有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合夥人的簽字,銀團就無法向該基金投入資金,而銀團早已對外公佈了這一行動。與銀團相反的是,合夥人早已經輸無可輸了。他們暗示道,他們完全可以讓基金自生自滅,自己去尋求個人破產法的保護,然後,等雨過天晴之後,再到華爾街找一份年薪百萬美元的工作。詹姆斯·裡卡茲好說歹說,總算讓合夥人的怒氣平息了下來。詹姆斯·裡卡茲還向他們保證:合同最後文字的條件,一定會比手上這份好得多。隨後,一群人就浩浩蕩蕩地向斯卡登阿爾普斯-斯拉特-弗洛姆律師事務所出發了。

位於曼哈頓中區的這家一流的律師事務所,專門在33 樓騰出了2 間大會議室和一長溜私人辦公套間,供希望進行最後衝刺的律師和銀行家們使用。星期六早晨,總數多達140 名的律師急急忙忙地回到了這猶如煉獄的地方,希望能夠把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紛繁複雜的資產、債務、結構,以及它管理的基金,理出一個比較清晰的頭緒出來。

斯卡登-阿爾普斯-斯拉特-弗洛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第一間寬敞明亮的會議室裡(後來被稱為“律師室”)接受各家銀行的代表律師們的提問。負責這項工作的格里戈利·米爾莫爾律師向每一位走進會議室的律師說:“把你們的問題丟給我來處理吧。”

格里戈利·米爾莫爾的處境其實很艱難。美林證券——銀團事實上的領導者認為,所有事情都必須如期完成,而這種態度極不利於討價還價。要想在72 個小時之中,拿出一個讓14 家銀行和所有合夥人都能接受的合同,格里戈利·米爾莫爾必須進行大量的折衷和妥協。在這一天快要結束時,代表銀行利益的律師們開始感到,格里戈利·米爾莫爾對長期資本管理公司作出的讓步實在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