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好了,晨哥,陽光出來曬曬我,我就能發芽長葉開花了。不用擔心我的。”
晨哥白了他一眼:“誰擔心你啊,我就是出來抽菸的。”說著他點上了一支菸,知道前曲岑仕沒有抽菸的習慣,也就沒有遞給他。
柿子看向晨哥,這才一天不見,晨哥從頭到腳都是新衣服。柿子就邪邪笑著,一手攀上了他的肩膀:“晨哥,今天是跟我幸福姐去逛街的吧。”
“嗯。”
“那怎麼買的東西都是你的呢?”
晨哥推開了他,冷著一張臉沒有說話。黑暗中也看不到他微微泛紅的臉。這輩子,幸福是第一個給他買衣服的女人。之前都是景叔買的。大了,身體長定形了之後,他就很少買衣服了。一身衣服穿個十年都不用換的。他不是沒錢買衣服,而是冷了,就這麼撐著,沒有人關心,沒有人在乎。
殯儀館裡的道士,又誰會想著去多看幾眼呢。
“喂,晨哥,你要是真的喜歡幸福姐,我和小胖保證做你的親友團。送信買花選禮物,跑車香檳吃西餐。強大的支援啊。”
晨哥還是那麼冷冷地推開了他,掐滅了煙:“降霜了,我先去睡了。”
曲岑仕看著他轉身回去,還不忘說道:“考慮一下啊。”
相對於曲岑仕這邊的失落,天絲那也不好過。
在她小小的房間中,清冷的水晶球發出了柔柔的光線。她一身薄薄的粉色睡裙,露出了均勻修長的雙腿。而左腿小腿上,一道清晰的血痕正緩緩滑下一滴血液。
只是天絲那張美麗的臉上,沒有一點的害怕和驚慌。她赤著腳,站在床邊的地毯上,雙眼狠狠瞪著靠在房門前的李家謀。“你是想吃了我嗎?把我挖心了?我的契約可不在你這裡!”
第一百零四章 天絲殺過人嗎
“你以為癸乙會保你?他當初放我出來就是因為我可以幫他做事。你和我是一樣的,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