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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問:“和起訴狀一致,還需要讀嗎?”

李青青看了看他,說:“你讀一下吧。”

“好的。”沈心命看著手中的起訴狀,朗讀起來。

“訴訟請求:

“1、判決撤銷原被告婚姻;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14年6月3日,原告在被告的脅迫下,到餘州市花園區市民中心辦理了結婚登記。該結婚登記並非原告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予以撤銷。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聽了沈心命的朗讀起訴狀,章健新竟然輕輕“哼”了一聲。他心裡非常不屑。這種水平的起訴狀,實在是擺不上臺面,就連自己手下的幾個實習生也寫得比他好。這樣的法律文書放在自己面前,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李青青說道:“接下來,由被告陳述答辯意見。被告,有沒有書面的答辯狀?”

章健新說:“沒有,我當庭口頭答辯就行了。”

“好的,那你說得慢一點,方便書記員記錄。”李青青說。

章健新不禁有些懊惱,自己身為餘州市有名的大律師,還是你李青青的學長,什麼時候需要你來提醒了?不過這是法院開庭,法官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雖然心裡不滿,表面上卻也不能表現出來。

“好的。”他答應了一聲,說道,“針對原告剛才提出的訴訟請求,被告答辯如下:

“第一,原被告結婚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脅迫行為。

“被告趙凱在2013年10月期間認識原告,自此之後,被告開始對原告展開追求。他的追求不但博得了原告的好感,更得到了原告母親的認可。2014年6月3日,在原告母親的指引下,原被告一起到了東城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整個過程裡,被告都沒有對原告進行任何威脅和脅迫,婚姻等級的誓言是原告親口所說,照片是原告本人所拍,簽字也是她本人所寫,當時更有原告的母親本人在場,這婚姻絕對不可能是脅迫的。

“第二,原告和被告結婚之後,被告依然對原告百般呵護、百依百順,但原告對被告不理不睬,這是原告的過錯,和被告無關……”

周雨聽到這裡都快吐了,立刻說道:“什麼百般呵護、百依百順?真噁心!”

“原告,現在是被告的發言時間,不要插話!”周青青立刻呵斥周雨,雖然語言犀利,但清脆的童聲怎麼聽都覺得彆扭。

章健新搖了搖頭,說:“看,原告這種態度,充分說明了她任性妄為,不分好歹的本質!”

“你說什麼?”周雨一氣之下,幾乎都要跳起來了。

“啪!”的一聲,李青青用重重敲下手中的法槌,怒吼道:“你們幹什麼?這裡是法院!不是你們撒野的地方!再吵我就去叫法警了!要不要我把你們趕出去?”

章健新立刻不說話了,周雨也把頭扭向一邊,不再發話。

趙凱一直都瞪著眼看著他們,最奇怪的是沈心命竟然一改往日的囂張,只是安靜地坐在那裡,沒有說話。

李青青對章健新說道:“被告方繼續發言。”

章健新說:“好的。雖然原告婚後態度如此惡劣,但被告依然願意和原告繼續共同生活,承擔一個丈夫應盡的責任。因此,被告認為他們的婚姻關係合法有效,不同意、也不應當撤銷他們的婚姻關係。綜上所述,被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答辯完畢。”

章健新說完了答辯詞,趙凱笑了笑,湊到他耳邊說:“章律師,您說得真好。連稿子都沒有都說得那麼溜,真不愧是大律師啊!”

章健新笑著輕聲說:“那是當然,這種小場面,我見得多了。”

不等他們聊天,庭審還在繼續。李青青說:“好,根據雙方的陳述,本庭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在原被告的婚姻登記過程中,是否存在被告脅迫原告結婚的法定撤銷情形。原被告雙方,對於這個爭議焦點,有沒有異議?”

李青青雖然童顏童音,但畢竟是一個正式的法官。從開庭到現在,一切庭審的節奏都把握得很好。周雨和趙凱就算一開始質疑她的審判能力,到了現在也都無話可說了。

而現在這個案件爭議焦點的歸納也非常精準,突出了這個案件的核心所在,確實很有水平。

果然,章健新說:“沒有異議。”

李青青問:“被告呢?”

在這時,沈心命卻突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