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周雨在一旁含著眼淚跺腳嬌叱。
“阿姨,你先聽我說完。”李青青說,“然後你女兒的律師又提出了證人出庭申請,希望你作為他們一方的證人參與庭審。你聽懂了嗎?”
“啊?我?證人?”林菊花微微一愣,轉頭看了看原告席。
這一看之下,她發現一個熟悉的青年坐在那裡對著自己笑。她立刻認出了這個人,心底的怒火“唰”地一下湧了上來!
“沈心命!?你小子也在這兒!?”林菊花狠狠一掌拍在法庭的旁聽座上,“我警告你,我不許你接近我女兒!”
沈心命竟然笑著說:“阿姨,這就是您不對了,周雨已經30多歲了,她有權利決定和誰在一起。”
林菊花不服:“哼!不管她幾歲都是我的女兒,我管得著!”
“好了好了,你們先別聊天!”李青青說,“阿姨,我就問你一句,現在沈律師要求你出庭作證,你是否同意?”
林菊花瞪著沈心命說:“要我出庭幫你作證?你做夢!”
沈心命立刻說道:“法官,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也就是說,作證是林菊花的義務,她不能夠拒絕。”
“什麼?”“啊?”“恩?”林菊花、李青青和章健新都明顯愣了一下。
“章律師,還有這種事?”趙凱問道,“難道證人不能拒絕作證嗎?”
章健新苦笑道:“理論上確實是這樣,出庭作證是證人的義務。可是實際上只有法院強制要求證人出庭的,才會這麼操作。當事人申請出庭的證人,一般都是本人同意的,要不然他根本不會到庭參加庭審啊!”
但偏偏,今天沈心命申請作證的,就是一個不願意幫助他的證人。更誇張的是,這個證人還真的被沈心命給騙到庭了!這下子,可怎麼辦呢?
李青青略一沉吟,說道:“證人出庭作證,確實是法律規定應盡的義務。這樣吧,林阿姨,你還是出庭作證。反正你只要陳述事實,我想,你其實能夠證明的是,原被告的結婚是合法有效的吧?”
“他們兩個結婚當然是真的!我可以對天發誓!”林菊花說。
“那就好。”李青青說,“你等下就出庭做一下證,至於能證明什麼內容,就看你自己了。”
“好的。”林菊花說,“沈心命,我一定要讓你好看!這個案子,你是一定贏不了的!”
沈心命依然很淡定,坐在原告代理人席位上,微笑著閉上了眼。
李青青說:“很好。因為證人不能旁聽案件審理,所以證人林菊花,你先退到法庭外面去,一會兒等到你作證了,我們再叫你進來。”
為了防止庭審過程對證人的作證產生影響,法律規定證人不能旁聽庭審。林菊花只好在周雨的攙扶下,緩緩走到法庭外面,坐在走廊裡的凳子上閉目養神。
“好了,現在重新開庭,我們繼續舉證和質證的環節。”李青青長吁一口氣,敲了一下法槌,才說道,“剛才原告已經列舉了三組書面證據。沈律師,你們還有書證嗎?”
“沒有了,書證都舉證完了。”沈心命說。
“好的,那我們就來看看這個錄影證據吧,這是沈心命今天剛剛提交的,已經刻制了光碟。那我們就當庭看一下吧?”
“好的。”章健新說。
“ok。”既然章健新都同意了,沈心命更加不會有意見。
“小黃,你把影片證據播放一下咩!”李青青對自己面前的書記員吩咐道。
書記員黃婷早就把檔案複製到了電腦裡,她身前的電腦連線著整個法庭的裝置。聽到了周雨的命令,她立刻點選播放器,開始播放這一段錄影。
“滾!”除了沈心命之外,所有人都沒想到,這個影片的開頭,竟然是這樣一個字……
 ;。。。 ; ; “好了,那我們也不用浪費時間了。”李青青說,“下面進入到舉證環節,原告,你們先舉證。”
“好的。”沈心命拿起自己的資料,翻開了那些書面證據。
李青青又說道:“原告的證據包括書證、錄影證據和證人證言。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先看書證。原告你一項一項舉證,被告一項一項質證,這樣比較清楚。”
章健新突然插話道:“李法官,按照程式,不是應該原告全部舉證完畢,我一次性質證的嗎?”
李青青說:“證據專案比較多,那樣容易亂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