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無故中途退卻,做一半就撒手不管了,就應受到批評。父母絕不可遷就。寬容。因為有了第一次遷就,就會有第二、第三次的遷就;有了第一次的原諒與寬容,就會有第二、第三次的原諒與寬容。
因此,當父母在孩子的糾纏或要求下勉為其難地答應:“只允許這一次,下不為例。”或者:“好吧!好吧!下次可不準了”。這實際上就是對孩子五分鐘熱度或壞習慣的讓步,就會造成孩子的任性。這隻因為人多是怕困難,貪圖安逸的。大人尚且如是,孩子更是如此。樣樣事情開個頭,圖一個新鮮;一旦失去了新鮮感,而遇到了困難,需要耐心和頑強時,就退卻。在孩子們想撤退的時候,如果作父母的又在孩子的要求下遷就讓步:那就不要再做了;或者:那就不要再學了。那事情就糟了。父母不敢嚴格要求子女,聽任孩子。這個閘門一開,洪水就洩下來了。今天可以讓步,孩子明天在新的事件上又可以要求你做新的讓步。這時,父母即使想堅持,想嚴格一點也更加困難了。因為先例一開,再想要孩子遵守規定或制度,或者要求孩子、教育孩子要堅持,克服困難,把一件事情做得有始有終,把功課做完,就困難了。或者要孩子關掉電視,回房去做功課,都會行不通。
通常,父母為孩子制定的規定和制度,對孩子們很少能遵守和實行的。原因就是前面所說的孩子總是想貪圖自由,無人管束。想於什麼就幹什麼。而作父母的由於對子女的疼愛,經不住孩子的糾纏,而放鬆尺度,不敢嚴格要求。就是以法律來講,如果總是量刑從輕,社會上不法份子就會猖獗,社會秩序紊亂。例如在大街和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