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居於嶺南附近的人素喜這樣吃。卻不想,眼下在這小小的芙澤縣,竟也有同樣的烹飪方式,飲食文化當中的“傳承”二字,果然所言非虛。
這兩個男子年紀差不多,都是已過中年,且無論刀工抑或抽糊擺盤,動作都十分嫻熟,顯然是內行人。只是不知何故,左邊那藍衫男人,看上去似乎有些緊張,額頭上滲出薄薄一層汗,握著鍋鏟的手,也微微發著抖。與他相比,另一個男人卻氣定神閒的多,一邊不停手地忙碌,一邊還能撥出空來,時不時朝身邊的藍衫男子瞟上一眼,目光中,是毫不掩飾的譏誚與輕鄙。
兩口大鍋中的第一道菜幾乎是同時做好的,分別是白切雞與香蕈炒雞球,盛出裝盤之後,便要送到圍觀的老百姓面前,先讓眾人嗅其香,再每人發一雙筷子,令他們一一品嚐。
盤子從花小麥面前掠過時,她便略略吸了吸鼻子,將那兩道菜的香味稍作比較,心中就有了數。待得筷子遞到眼前,她卻是朝後一退,擺了擺手,笑著道了聲“不必”。
周圍的議論聲,此起彼伏地在耳邊響了起來。
“這白沙沙的肉,少滋沒味,誰耐煩吃它?醬料也配得離奇,不香,不香!”
“唔,正是,真個要說起來,還是那香蕈炒雞球更美味許多,柔嫩爽滑,鮮香滿口呢!這飲食世家的名頭,果真不是蓋的!”
更有甚者,只不過嚐了拇指大小的一口,居然言辭篤定地下起結論來:“喏,你們只瞧著吧,那姓譚的,今兒十之八九,要輸得褲兒也沒得穿!”
花小麥聞言,便四處打量一番,驀地領悟到什麼,眉頭便輕輕蹙了一下。
這樣的比試……好似有點不合適吧?
思索間,耳邊忽聞有人喚她的名,她回過頭,就見住在火刀村河邊的酸秀才文華仁,正扯出一個大大的笑容,隔著重重人群,跳著腳地衝她招手,不等她開口說話,已是三兩下擠了過來。
“小麥姑娘,你也來湊這熱鬧?”文華仁笑嘻嘻地同她打了招呼,又偏過頭去衝花二孃也點了點頭,“沒想到咱們竟能在這裡遇見,真個巧了!”
“你怎麼在這裡?”花小麥莫名其妙地瞟他一眼,隨即恍然大悟,似笑非笑地拖長了聲音,“哦……也對,好容易有個能不花錢吃白食的地方,你怎會輕易放過?想必多半是打算今日在這兒吃個飽吧?”
文華仁臉上有點泛紅,抬起手來使勁擺了擺:“小麥姑娘,你莫要笑話我,我今兒是進城來買書的,正巧遇上這位姓譚的師傅,與那天勝街東昌閣的黃老闆比試廚藝。便站下看了兩眼。說起來,今日咱村兒來縣城的人還挺不少,方才我還看見關家姑娘來著——你和景大嫂可是與她同來?”
屁話,到了今時今日這地步,她怎可能還與關蓉相約了來逛街?她又沒病!
花小麥狠狠剜了那文秀才一眼,嘴角微微一翹,明明是在笑,神色看著卻有點嚇人:“你說呢?”
“啊。對不住對不住,我一時忘了你與關家姑娘已經……”文華仁給唬得朝後退了半步,然後飛快地轉換話題,“那個……小麥姑娘,方才那兩道菜,你都嘗過了罷?你的廚藝那樣好。依你所見,今日譚師傅與黃老闆這一場比試,孰勝孰負?”
花小麥向那姓譚的藍衫男子看了看。並不曾回答文華仁的話,抬眼反問道:“你可知他倆因何比試?”
文華仁立刻點點頭,稍稍靠近了些,細聲道:“你可看見譚師傅身後那間小酒館?這‘譚記’,打從他祖父那輩兒起便開了張,如今歸到他手中,生意卻是每況愈下,直落得個入不敷出的境地。酒館雖只得一個小小的門面,但總歸算是祖業,譚師傅不願將其敗在自己手中。便陸陸續續,管那黃老闆借了不少錢聊以支撐。可是……”
“可是他卻還不上,對嗎?”花小麥瞭然地點了一下頭,轉轉眼珠,“那這場比試,又是何意?”
“我也是聽他們說的。”文華仁將嗓門壓得愈加低了,“這譚記的門面雖小。卻正正處於熱鬧繁華之地,那位東昌閣的黃老闆,一早便有心將店面收歸己有,無奈那譚師傅,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肯賣。如今兩人之間不是添了幾筆銀錢糾葛嗎?黃老闆便想出這麼個法子來,說是要與譚師傅比試這‘一雞三味’,若譚師傅贏了,那還錢的時間,便可再朝後延擱半年,若譚師傅輸,便要當場將這店鋪賤價賣與黃老闆,充抵欠下的債哪!”
原來是這樣,花小麥低頭笑了一下。
平心而論,欠債還錢乃是天經地義,那東昌閣的黃老闆開出來的比試條件,委實也算不得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