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華顯和林盛就沒停手,一直就不停的用手槍處決這些保鏢和打手,現在就剩下這個中年男人沒被打死。江琦換上子彈,“聽說臺灣的黑社會很厲害,今天終於算是見著了,死了這麼多跟班還他媽像個人似的站在這裡?看來真是不怕死。”
其實這個中年男人也很害怕,畢竟地上躺著的都是自己的保鏢和打手,這是三十多條人命。那些開槍的人居然殺了人還很鎮定,看來都是老手,今天自己是倒了黴碰到這些人,想到這裡。這個中年男人一下跪在地上,“饒命,饒命,別殺我,我有很多錢,要多少錢我都給你們。”現在他連黑幫頭目的身份也不顧,面子也不要,只求一個活命。
華顯才不管他求饒不求饒,反正他看不上黑社會,也看不慣,打死一個少個禍害,殺他的時候自己反倒有一種成就感。他感覺自己就是評書中的展昭或者是白玉堂,正手拿兵刃對付一個江洋大盜。他的手沒有絲毫的顫抖,扣動下扳機,9毫米子彈飛出手槍把中年男人的腦袋開啟花。
從華顯衝過去動手,到把幾十個打手保鏢報銷,總共也沒用5分鐘的時間。
“這些人簡直臭不要臉,仗自己人多也出來作威作福,早他媽的該死,沒把這個人的家屬全抓住殺掉,真是遺憾。大家把傢伙都收起來,走吧。”江琦把槍裝回身上,看看看其他幾個沒事,自己先離開這裡,去門口招呼上曹秉和富安一起撤離。
離開夜總會,華顯和亞美一路上沒碰到警察,順利的回到酒店的房間。
華顯把衣服脫下丟在沙發上,把槍放在枕頭底下,長長的出了口氣,然後倒在沙發上,回憶著剛才那刺激的場面。在他沒槍的時候,見到其他人打架的時候自己只會選擇繞道走,即使自己過去也是白給,以前的自己一無是處,想伸手別的行兇都沒能力。自從雷雨田送他第一支槍以來,他感覺自己的忽然有了脾氣和火氣,碰到不愉快的事只會把槍拿在手裡,用槍解決問題。
自己逐漸從一個文弱的設計師變成一個能主宰別人生死的人,自己有剝奪別人生存權利的能力,好像自己就是上帝。今天晚上發生的事就是個證明。如果這件事換在其他沒槍的年輕人身上,多不過是拿起酒瓶和椅子胡亂打一頓,最多是雙方拿出刀來械鬥一番。
有槍也就免去這些麻煩,只要把槍拔出來,指著對方的頭,動一下手指,一切都解決掉。子彈飛過去的時候它不管你是黑道大佬也不管你是如何了不得的人,照樣會要你的命。這就是槍最迷人的地方,即使最強的黑幫在子彈面前,他們也是一群沒有裝甲的軟體動物。
回到住處依然沉醉在勝利的喜悅中,華顯臉上還掛著微笑,亞美走到他身旁,“你就打算整晚都在這傻笑?有什麼可笑的?”
“臺北幾百萬人頭上又少了個瘟神,這不是好事不值得慶祝?他們在也站不起來,在也沒機會欺壓善良,又少了一群收保護費的混蛋。我就喜歡殺他們,這樣沒人會認為我是壞人,因為我在替天行道,我在除暴安良,這是我小時候最大的願望。”
亞美雖然年紀小,但也知道黑社會不是什麼好東西,“你整天殺這些人,警察會找你的。”
“警察都是狗屁,動不動說自己是正義的,他們正義的屁,如果警察是正義的化身,那地球上還有黑社會?即使我每天殺賊,警察也會殺我,因為警察和那些有實力的黑幫是一夥的,我才不怕他們”華顯從沙發上坐起來,伸手就拿茶几上的酒瓶。
“你總是喝酒,今天不許在喝,我要和你好好談談。”亞美表情第一次這麼嚴肅。
真搞不懂她在想什麼,都在一起這麼久,有什麼好談的?但華顯還是假裝認真的把酒瓶放下,從沙發上爬起來好好的坐在那,把亞美抱在懷裡,把自己的頭靠在她肩膀上,“要談什麼呢?”
“你不能總是這樣,除了喝酒什麼都不做,也不能整天住在酒店裡,這裡一點都不像家。我們還是買個房子住吧。”
華顯輕輕的吻了她一下,“我知道不能一直住這,因為我打算離開這裡,帶你回我的老家,我和雷雨田一起走,你在耐心的等幾天,估計再過一週就走。和我一起回家去,我家北邊有一座很好玩的山,我陪你上山玩,我小時候很喜歡那,山下還有一條小河,上邊還有吊橋。”
“你就會哄我。”
“帶你回家,讓我的父母也看看你,估計他們對你比對我還好。”
許睿和吳哲一起出了夜總會,徒步走在燈火通明的步行街上,路邊的大排擋裡邊坐滿了喝酒吃夜宵的人,街上十分熱鬧,賣著各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