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典型案例是安大略電力服務公司的股票。該公司發行在外的第一抵押債券1950年到期,年利率為,1932年7月1日停止支付利息,隨即宣佈公司重組方案。
訊息傳出後,100美元面值的債券其交易價格跌到只有21美元。後來,安大略水電委員會出面購買該公司資產,然後在安大略省政府的足額擔保下,水電委員會用900美元的新債券換取1000美元的安大略電力服務公司股票。1933年12月,這種100美元面值的新債券價格為90美元,實際上這表明,100美元面值的舊債券價格這時候已經上升到了(900/1000)×(90/100)=81美元,即在短短的半年間,價格從21美元上漲到81美元!而那些沒有換取新債券的舊債券呢,也得到了相當於債券面值70%左右的現金。
格雷厄姆提醒投資者說,一般情況下,如果遇到這樣的清算過程,其中似乎總存在著某種價格模式——這時候的證券交易價格,無論與債券價格相比還是和自身內在價值相比,一般都會表現出偏高的趨勢。尤其是當清算過程比較長的時候,這一趨勢尤其明顯。
究其原因在於,在該公司被清算時,有太多的投資者會對這種證券的低價格表現出極大興趣。不過,隨著財產清算過程的進行,投資者對其優先股的投資興趣會逐步減弱,從而導致價格明顯下降。
所以,你經常能發現這樣一個規律:當重組方案即將宣佈時,這時候公司的高階證券價格會跌到最低點。毫無疑問,這時候就是投資該股票的最好時機。
【格雷厄姆智慧結晶】
格雷厄姆認為,當公司面臨清算時,往往會出現價格和價值嚴重背離。毫無疑問,這時就是投資該股票的最好時機。算一算菲斯克橡膠公司的賬,就能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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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權證券比普通股投資價值大(1)
很顯然,當一種可轉換證券以相對於普通股的轉換平價出售時,它比後者更具價值,除非它的價格遠遠高於投資性價格區間,這會使它僅僅成為普通股契約的另一種形式。一般來說,以一定的成本換取高階證券的強安全性是值得的。當可轉換證券的投資回報率高於普通股時,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前者低於後者,在某種程度上這仍是一種值當的調換。
——本傑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認為,附權證券比普通股更具有投資價值。只要它的價格不是高得離譜,否則,它就會比普通股更值得投資。即使它的價格略微低於後者,也不必過分擔憂,這在某種程度上仍然是一樁划算的買賣。
格雷厄姆說,附權證券往往會出現安全性和獲利機會兩者美妙的結合。尤其是附權證券與同一上市公司的普通股相比,投資價值更大。當然,這一結論是相對而言的,不能孤立地來看。
例如,基思…阿爾比…奧菲厄姆公司發行的一種累積性優先股,它的股利率是7美元,可以轉換成3股普通股。1928年,它的優先股分得了全額股利,可是普通股卻什麼也沒得到,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這一年裡,有許多機會允許普通股投資者以轉換平價或者接近於轉換平價的價格,用普通股來調換成優先股。可是許多投資者不懂得其中的利害關係,總是猶豫不決,結果喪失良機。
他說,1928年中一共有4次最好的調換股票機會,具體是:8月8日,27股普通股調換成股優先股;9月13日,33股普通股調換成股優先股;10月9日,股普通股調換成95股優先股;11月3日,34股普通股調換成102股優先股。
他認為,投資者無論抓住其中哪次機會成功實施調換,都是有利可圖的。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投資者既可以從中創造獲利機會,又不會喪失任何既得利益。
調換後,優先股的收益率至少可以達到7%,相比之下普通股的收益率為0。如果普通股價格上揚,優先股的價格也會隨之上漲;如果普通股價格下跌,優先股的下跌幅度則會比普通股小得多。
更不用說,1928年10月該公司還成立了幾家控股公司,其中有一家公司發行了A類普通股,該控股公司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用1﹕1的比例,將A類普通股換成基思…阿爾比…奧菲厄姆公司普通股;或者,可以按照3﹕1的比例,將A類普通股換成基思…阿爾比…奧菲厄姆公司的普通股。在隨後的幾個月裡,曾經有多次機會讓投資者以非常接近於轉換平價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