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周太太”也點了點頭道:“你好!我姓陳,周是我夫家的姓。”
香港這邊老輩人的習慣,女人還是從夫家姓的稱呼。不過既然人家這麼自我介紹了,而且說的還是標準的普通話,看來也是大陸那邊的人,徐未明也連忙點頭微躬的補上一句,道:“陳阿姨,您好。”
徐媽媽高興的給兒子介紹道:“周太太和我們一樣,是大陸人呢,江蘇的!在這裡都算是老鄉了。”
周太太恬淡的笑了笑,向徐未明母子點了點頭,低頭繼續看剛才就一直拿在手上的一本書。
徐未明好奇的張望了一下,發現是她看的是一本音樂家哈農庫特的傳記,不禁訝然張了張嘴,並且情不自禁的打量了一下這位年齡上應該跟自己母親差不多的“陳阿姨”來。
這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她穿著樸素、神態平和,但是第一眼看到她,心裡就會情不自禁的浮起“高貴”、“雍容”這樣的詞彙來。坦率講,以徐未明這位大記者的見識來說,他也沒有見過一個跟自己母親同輩的超過四十歲的女性,還可以用“美麗”這個詞來形容的。
但是眼前的這位女子,儘管年越不惑,可那種歲月風霜無法磨蝕的溫柔與聖潔的感覺,依然如同她秀美的五官、端莊的儀態一樣,令人一見難忘;除了因為疾病的折磨而使她的臉看起來有點病態的暗沉之外,這樣的一副容貌,在這個年齡簡直可以說是完美的。
不知怎麼的,徐未明看著這位周太太,硬是覺得自己是在什麼地方見過一樣,有種說不出來的似曾相識。
徐媽媽笑著對兒子說道:“周太太的女兒,那可比你有出息的多咧!人家可是大明星啊,拍電影的。”
徐未明想了想,莫非是在哪個八卦週刊上看過她們家的新聞?也許吧,不知道是哪個二流小明星的母親,想來也不會紅到哪裡去吧?
徐未明也沒在多想,他最關心的是,這個新鄰居可比前兩天那個肥婆強多了,這位周太太看起來又有教養又和氣,這對母親來說真是件好事。
第十六章 良心能值幾文錢(下)
香港中環。《一本萬利》週刊主編辦公室。
“什麼?這……這不太合適吧?”聽完了王嘉分派給他的任務,徐未明的笑容僵住了;他尷尬的看了看坐在王嘉身邊的那個猥瑣的老頭,情不自禁的將他平時在海報上看到的那個倩麗嬌小的身影和這個老頭的形象重疊在一起,然後就是從心眼裡泛上來的排山倒海的噁心。
“這有什麼不合適的?”王嘉怪眼一翻,道:“明哥你入行時間也不短了吧!怎麼還是這麼不開竅?要出來捫食,就得夠膽夠惡!做狗仔隊的,沒有猛料都要造料出來才行,更何況我們這次又不是全部捕風捉影……”
說著,王嘉有點激動的一拍巴掌,指著那個小老頭道:“我們講大話了嗎?沒有啊!難道他不是林小意的繼父?難道林小意不是從家裡揹著父親跑出來,被易景拐走的?難道我們幫助一個可憐的父親找回他的女兒也不對?還有那個周依依,她把病重的母親扔下不管,自己在外面拍戲這是事實吧?我們沒有冤枉她吧?”
王嘉每問一句,旁邊那個猥瑣的老頭就點一下頭,腦袋晃裡晃盪的,口水都快要滴下來了。
徐未明儘量不去看他的醜態,他看了看冷麵瞪視著自己的王嘉,欲言又止。強自將到口地申辯嚥了下去。他從《南方週末》的一個正經記者轉做這種“狗仔隊”已經有相當長一段時間了,這行裡做新聞的方法其實他多少也瞭解了一些。
所謂新聞真相,至少應該包括兩個方面,即為事實與事實之全部。並且不在報道中直接、公開地採取帶有撰稿人主觀傾向的立場。
而“狗仔隊”地做法,就是在“事實”中選取他們需要和有利的一部分,加以想象、歪曲和誇大,讓不明就裡的觀眾看了,覺得好象是事實,但是不知不覺中距離真相越來越遠了。
比如當年那位著名湖南電視節主持人李香的離婚報導??離婚,確實是事實:但是媒體卻說她整天被丈夫毆打虐待,又說她丈夫欠了多少多少債云云,這就屬於“狗仔隊”手法。
為什麼說但凡是娛樂新聞,沒有一條是真實的。道理就在這裡??這麼說似乎有點絕對,但是事實如此。娛樂新聞就不可能是真的,它必須有超越事實及事實之全部以外的種種包裝、渲染以及細節上的捏造與虛構。否則就不成為一條“娛樂:新聞。
徐未明見王嘉這樣問,心裡已經非常清楚,這位王辛決不是因為不懂行,他是故意要造新聞出來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