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靜的渡過了28日這一天,沒有收到調查局歐洲分部傳回任何不利訊息的李漢在深夜總算是舒了一口氣,第二天,經過了國內各界的激烈討論,歷經三個月之久方才幾經異稿的《中華民國憲法》總算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同,儘管仍舊尚有幾股勢力不弱的反對聲,但是李漢還是以臨時大總統的名義,於六月將要結束的這一天,公佈了新編《中華民國憲法》。
過渡政府成立之後的幾個月,堪稱中國數千年來效率最高,同時也是各種法律法規出**最快的一個時期。根據司法部及國內各媒體後來的統計,從新總統宣佈過渡政府成立至今快三個月來,經司法部並國務院及總統府蓋章稽核透過的法律法案便達到87部之多,幾乎每一天都有一部法律法規被制定並出**。這雖然也跟過渡政府成立之後,新總統的強勢推動有關,多數功勞還要歸功於湯化龍跟西部自治政府。因為這其中包括《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中華民國民法》、《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反國家分裂法》、《公司法》、《中華民國稅法》等過半,大都都是直接照搬的西部自治政府去年制定的法律法規。而西部自治政府時期,李漢便著手聘請了不少留洋海外的留學生,接見歐美各國法律,開始著手製定跟完善這些法律法案了。雖然這其中很多法案有著很重的西方色彩,可能不完全能夠適用於中國,但總比一無所有要強得多,而且又不是最終定型,完全可以繼續補充及修改。
湯化龍被李漢軟禁的半年間,為了打發時間,自己也參考日本跟大清法律,結合歐美的一些法律,完善跟草擬了數十份法律法案,這其中過半李漢都認可並予以採用,所以說,這湯化龍也為各種法案的制定出了一份力氣。
政府制定的各大、法律法案國內少有反對之聲,然而唯獨對這憲法,自李漢邀請國內各界參與制定開始,反對跟攻擊之聲便一直都沒停過。
老實說憲法制定並不困難,畢竟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珠玉在前,又有歐美各國法律作為參考,再國內各界的意見,按理應該早就有了定局。但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正因為憲法代表著國家的根本形象,擁有著至上權威,各方面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這說起過也不奇怪,因為儘管憲法制定並不麻煩,但因為其關乎著未來整個國家的國體跟政體,因此尤其受過國內國外各界的密切關注。
國體倒好說,共和制‘主權在民’的大話誰都會喊,李漢當然也不例外,根本沒有考慮便直接將這一條寫在了憲法的最前面。
國內各界對於憲法的爭議真正還是對政體的不同意見。就拿辛亥年南京臨時政府制定的《臨時約法》來和《美國憲法》做比較吧,兩部憲法在三權分立的立場上是一致的,但在政體上卻有不小的分歧:《臨時約法》載定責任內閣制而《美國憲法》卻規定了總統制。李漢毫無疑問是推崇總統制的,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決定了若是沒有一個強勢的中央,地方每個省份都擁有著不下歐洲一個國家的人口,再有外人插手國內政治,必將導致國內政局的混亂甚至出現分裂。不過孫雯跟國民黨則支援責任內閣制,黃星對總統制進行有限支援。而國內尚有眾多的立憲派則推崇‘議會委員會制度’,或者說是古羅馬式的‘元老院議事會制度’。
國內為了一部憲法,各大報紙藉著國會大選將到來的這段時間連番轟炸,幾乎將整個國家都帶入了三種政體的討論之中。許是因為最近幾個月來新總統的表現十分優秀,贊同‘總統制’的聲音明顯佔了主流。不過國民黨的潛在影響力不容小窺,聲音竟然一度與主流思想對抗而不落下風。國民黨的筆桿子著實李漢,幾個月來數份重量級人物的草擬評論都能引起報紙賣銷。國民黨提出《臨時約法》已規定責任內閣製為政體所在,那就應當繼承這一方針,以中國受封建影響之深,今後唯顧慮民主精神不夠,責任內閣制、議會主導有助於培養民主精神。
南方几個地方實力派也趁機興風作浪,幾人不敢明著跟中央對抗,但提議卻包藏禍心。比如陸榮廷、唐繼堯等人便表示贊同新憲法仿效《美國憲法》,載定總統制也無不可。但既然要仿效美國經驗,那麼就應該全部仿效……中國應該在國體上更改為聯邦制,各省作為地方主體應該享有美國各州所類似的權利。
這其中包藏的禍心總統一目瞭然,他自然是指揮麾下旁大的幕僚團跟筆桿子欲與逐條駁斥。中國繼承秦漢之大一統局面,自古以統一為常態,以分裂割據為病態,如果仿行聯邦主體無非是藩鎮之禍的翻版。李漢一直致力於加強中央集權,打壓跟削弱敵方各省的權力,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