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一個“公道”,馬濤那段時間沒少請相關部門的人士吃飯,洗桑拿。在這其中牽線搭橋的當然是自己的乾媽和新結交的兄弟——孫文強。
事情的處理自己也非常滿意,邊虎把事情扛了下來,受到了派出所的“嚴厲處理”:治安拘留10天,處以罰款3000元。當然,他實際上第二天就在夜總會開始嫖妓了。
同時,在英華公司對外張貼的內部通報批評的公告上,寫著:
“……由於其工作方法的嚴重失誤,給公司形象帶來了極其不良的社會影響,當然,其想把工作進度加快的主觀願望是好的,但工作的方法是不對的,因此,英華房地產公司將其除名,集團公司董事長馬濤做出了要對員工加強法制教育的指示,並對企業管理不力提出了自我批評,在中層幹部會議上他進一步指出,辦企業的目的在於造福於民,希望公司全體員工以此為鑑,絕不能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當然,這只是漂亮的表面文章。
馬濤在私下裡常對其他兄弟說,他欣賞邊虎的膽大妄為和心黑手毒,就要有這樣一種辦事的狠勁,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給了其他人以有力的威懾。而他猶為讚賞的是他的兇悍殘忍中體現了的想像力,的確是一個“天生的殺人狂”。
在以後的歲月中,邊虎成為了他手下最為得力的悍將,他無數的“英勇事蹟”在馬濤的兄弟們口中被津津樂道,“那一次邊哥把那傢伙的腸子給捅了出來”、“那一回,邊哥手裡的刀柄都扎進那鳥人的屁股裡去了”……
就讓邊虎去當總經理?他知道邊虎對這個象徵著成功人士的總經理職位垂涎已久,不過,他又想起了鄺小明,從道理上,鄺小明當更合適。
你比過去更美了 (3)
另外,讓一個過於兇悍的人當上夜總會老總,難免會讓人產生黑社會組織的感覺。
而且他以前曾許諾過,鄺小明在其中有一定的股份,就算說過的話可以不算,但如今算上何大龍留給他的那一份,鄺小明的股份已經也有20(百分號)。
還是讓鄺小明幹吧,說不定也許他會推辭,說不定可以讓他死心塌地地跟著自己。
這時候他的電話響了。
馬濤拿起電話,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
“濤哥嗎?我是小明。”
鄺小明一大早去還了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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