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問:“你就一直繞著公園散步?”
馮伯韜說:“是啊。”
刑警問:“繞了幾圈?”
馮伯韜說:“有一兩圈吧。”
刑警說:“好了,你不用撒謊了,那裡的水泥路被挖斷了。”
馮伯韜說:“對對,我看到水泥路被挖斷了。”
刑警說:“那你說哪裡被挖斷了?”
馮伯韜回答不出來。此後的四五天,他在訊問室不停練習蹲馬步和金雞獨立,有時還不許睡覺。他總是聽到一聲聲呼喚,“你就交代吧”——這催眠似的呼喚幾乎要摧垮他孩童般執拗的內心,讓他奔向開滿金黃色鮮花的田野,可他還是挺住了,他知道一鬆口就是死。
審訊進行到第七天時,政法委書記李耀軍走進來,理所當然地坐在主審位置,他說:抬起頭來。馮伯韜緩慢地抬起頭,看到一道寒光刺穿下午灰暗的光陰,直抵自己眉心。他重新低下頭,又聽到那不容置疑的聲音(抬起頭來)。他試圖甩開這銳利的目光,卻怎麼也甩不開,他逐漸感覺自己像一個被注視、不能縮緊身子的光身女子。他的防線鬆動時發出可怕的聲響,手銬、腳鐐、關節和椅子一起舞蹈起來,他想你就給一聲命令吧,爹。可是青銅色的李書記卻只是繼續看著,就像獅子將腳掌始終懸在獵物頭上。
馮伯韜後來終於是不知羞恥地開了口。第一遍發出的聲音囫圇不清,像羞赧的人被請到主席臺;第二遍就清晰洪亮起來。他看到李書記眼裡的劍光一寸寸往回撤,最後完全不見了,只剩一汪慈愛的湖,他備受鼓舞地說:我殺了何老二,還貪汙了公家三千塊錢,還偷了算命瞎子一百多塊,還有。可這時李書記頭也不回地走了。等到刑警大隊長坐回主審位置,馮伯韜索然無味。
大隊長說:你是怎麼殺何老二的?
馮伯韜說:就是殺唄,拿菜刀殺。
大隊長說:不對。
馮伯韜說:拿斧頭剁的。
大隊長說:不對。
馮伯韜說:那就是拿棍子敲的。
大隊長說:嗯,有點接近了。
馮伯韜說:錘子,我拿的是錘子。
大隊長說:你拿錘子怎麼敲的?
馮伯韜說:我拿錘子敲了他腦門一下,他就倒下了。
大隊長說:不對,你再想想。
馮伯韜說:嗯,我趁他不注意,拿錘子敲了他後腦勺一下,他就倒下了。
馮伯韜看到刑警大隊長像個貪得無厭的孩子,便滿足了他的一切要求,但是有些地方實在滿足不了,比如交代金庫鑰匙和作案的錘子丟在哪裡。他發動智慧想了很多可能掩藏的地方,然後帶他們去找,卻找不出來。
這件案子折騰半年(認罪、翻供、認罪),馮伯韜本來要死了,卻先碰到良家婦女李喜蘭的老公死了。這個男人第三次從北京歸來後數度手淫,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就讓火車碾了下身。無牽無掛的李喜蘭跪倒在地區檢察院門口,證明4月20日傍晚6點到9點馮伯韜和她在一起。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小人(3)
地區檢察院當時正準備提起公訴,越想越不對,索性把案卷和李喜蘭的保證書一起退回縣裡,說了四點意見:一是殺人動機存疑;二是兇器去向不明;三是陳述內容反覆;四是嫌疑人出現不在場證明,不能排除是他人作案。縣委政法委書記李耀軍當晚帶人找到李喜蘭,把保證書拍出來,又把槍拍到保證書上。
李耀軍說:4月20日傍晚6點到9點你和馮伯韜幹什麼了?
李喜蘭說:那個。
李耀軍說:那個是什麼?
李喜蘭說:戳癟。
李耀軍說:你怎麼記得是4月20日?
李喜蘭說:那天我例假剛走,我在日曆上畫了記號。
李耀軍說:作偽證可是要坐牢的。
李喜蘭說:我以我的清白擔保。
李耀軍說:你清白個屁。我跟你說,婊子,案件本來可以了結的,你現在阻礙了它你知道不知道?我們受到上級批評了你知道不知道?
李喜蘭抵擋不住,小便失禁,李耀軍說:帶走帶走。民警就將她像癱瘓病人一樣挾走了。關了有一週,李喜蘭大便失禁,方被保出來,她出來前民警跟她說:你就是作證也沒用,沒有人能證明你們當時在戳癟,你說戳癟就戳癟,說不戳癟就不戳癟,天下豈不大亂了?
李耀軍是從鄉政法幹部做起的,一路做到副鄉長、副書記、鄉長、書記,又做到鎮長、鎮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