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飛船是悟空的,飛過去只需要六天,而且還可以一步到位,提前把重力室改裝出來,以利修行。以自己這幫人和悟空的交情,也不怕他不借。
飛船的問題解決了。
但是且慢,那美剋星在哪裡?
原著中,地球上沒有人知道那美剋星的方位,是悟空透過心靈通訊問界王才知道的,樂平還隱約記得界王當時的原話大概是:“用你們地球的方式來說,是xxxxxx星區。”相信沒有那個龍珠fans會去記那個xxxxxx具體是怎麼回事吧。
不過很有趣的是,樂平倒是記得布林瑪說過,乘坐她父親製造的,全世界最快的宇宙飛船飛過去的話,要用4339年多一點才能到達。(這個不騙大家,地效的確記得這個數字)
現在去問界王?
怎麼去問?難道為這個專門死上一回,跑去界王星,就為了問一句:“界王大人。請問那美剋星在哪裡?”且不說如何讓肉身去到黃泉,就算去到黃泉了,戰鬥力340的悟空都需要花半年才能跑完蛇道;自己這個180又要花多久?再說了,都能到界王星了,還用得著跟神仙修煉嗎?
想到這裡,樂平嘆了口氣,看來是去不成——
“等一下哦,”樂平忽然反應過來:“似乎還有一個人,有可能知道那美剋星的位置……”
上架感言
從小就有編故事的興趣,那時候編一些小
故事寫出來,是從父親那裡討零花錢的手
段,那時候我的稿費水平是:每千字5毛
錢。
在我那個時代,5毛錢=兩顆遊戲幣=10包
酸梅粉(收集粉包裡的塑膠小勺,上面有
故事人物)=2。5顆酒心巧克力=一天的快
樂=可以跟朋友們炫耀。
多虧了父親的獎勵,我從來不覺得寫600
字的作文有多難,相反,每次語文考試,
我總是覺得試卷預留的作文空位不夠用。
(p。s:小時候的故事之一,李逵外傳。
李逵好賭,在梁山上把分給他的金銀都輸
了,於是下山找錢花,宋江派人下山找他
,發生了一些故事。當時父親評價,你這
個岔子找得比蘭陵笑笑生還好)
進入國中,班主任老師要求寫日記,以鍛
煉我們的文筆,我在第一篇日記中就跟老
師協商:日記是記錄一天中有意義的事,
而作為一箇中學生而言,三點一線的生活
方式註定每天的經歷都類似,這樣下去,
很快我們就會無物可寫,勉強要寫的話,
就只能編了,但是編出來的“日記”還有
意義嗎?老師你的目的無非是要我們練筆
,我不寫日記,我編個故事寫出來您覺得
怎麼樣?如果您不同意,那我也只好編“
日記”了,您看著批吧。
於是我開始了系統地更新長篇,日更500
…700字(其實是作業本的一頁,約500到
700字),寫了一學期,到後來班上同學
們的日記基本都寫不下去了,只有我還每
天寫著這五六百字的額外作業。
(p。s:當時的故事,西遊後記,講述孫
猴兒在現代社會的一些經歷,那猴子閒著
沒事兒,想要降妖伏魔,國家於是安排他
去掃蕩了金三角,後來還引起美國特工的
注意……嘛,最後當然太監了)
國中畢業,迷上了之前一直看不起的武俠小說,同時也真正有了創作的。,開始構思並創作我的第一部小說。那個時候電腦還沒有普及,我的創作是傳統的,一支筆,一個本子,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
整整六年,我寫了近千萬字(順帶一提,倒是把寫字的水平提高了不少^…^)的草稿——嘛,可用的部分只有50來萬——結果這些東西在我工作的時候全都丟了。以至於到了今天這個故事還只有一個構思和大綱。
(p。s:計劃在這部同人完成後,再倒回來完成這部處女作,原創不會受限制,相對來說要好寫得多,而且,那畢竟已經是一個醞釀了近二十年的故事,不說出來會成為一生的遺憾的。)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明一點,我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