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達解救出來,賴光明親自出面,請鄒國凱喝酒。
陪同賴光明請鄒國凱喝酒的還有他的二兒子賴黃。
賴黃作為縣供電局的辦公室主任,也參與了那次鬥毆。但他不是主犯。他只是到了現場,但並沒有動手。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鄒國凱這才沒有將他抓起來。
賴黃不愧是辦公室主任,能說會道,這也是他老爹專門將他帶來的原因。
他百般為西弟賴達解脫,還給鄒國凱出謀劃策,他竟然教給鄒國凱怎麼做才能將他西弟撈出來。
喝的五迷三倒的鄒國凱,是被賴黃送回家的。
只不過賴黃走的時候,在他家裡留下了一個黑色提包。
那個黑色提包裡放著的就是這捆十萬元現金。
最後,鄒國凱利用職權,將賴達的這次聚眾鬥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捆十萬元的現金,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當時他覺得這沒什麼,只是個再正常不過的小事而己。
但現在來看,這可不是個小事了。而是足以毀掉他一生的大事。
這捆從來沒有拆封過的十萬元,現在成了鄒國凱揮之不去的燙手山芋。
鄒國凱蹲在保險櫃前,看著這捆錢,滿臉愁容,又點燃上了一支菸。
自己真是糊塗啊,要這錢幹啥呢?這麼多年了,這捆錢連動也沒動過,反而成了一個拖累。
鄒國凱現在腸子都悔青了。
鄒國凱幾次都想把這捆錢還給賴黃。但過去這麼多年了,自己再把這捆錢還給賴黃,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就憑賴黃那德行,他也不吃鄒國凱這一套啊。
即使把這捆錢還給了賴黃,但保險櫃中其它的錢咋辦?其它的錢到底是誰送的,鄒國凱也早就不記得了。
除了錢之外,還有這些金銀首飾,又該如何處理?
糊塗啊,自己太糊塗了。當時為何要收受這些東西呢?
收了又不能花,還得專門鼓搗個保險櫃儲存這些東西,自己到底圖的什麼?
沒辦法了,鄒國凱現在只能寄希望賴黃把他送這十萬元的事給忘了。忘得永遠也想不起來才好。
突然之間,手機響了起來,鄒國凱嚇得咕咚一聲,坐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