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詳盡的管制機制鼓勵了有限形式的競爭和對競爭性市場的效仿。這些現象的出現儘管部分原因在於政治動力的喪失,但也是由於對進入壁壘、沉沒成本、邊際成本、準確的價格訊號、替代方法的可用性以及修補執行中的漏洞的有效性等的重要作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10多年後,重要的幾個管制機構都聘請了那些相信自己有能力激勵、塑造市場,從而避免管制失誤的經濟學家。
比如在通訊行業,FCC採用了一種入門費用體系,仿效邊際成本定價以向消費者收回固定成本。為了更準確地傳達價格訊號,這種體系要求精心設計的新型管制措施。與此相類似,FCC把對AT&T進行管制的傳統收益率方法轉變為新的“價格上限”(price caps)方式。這種根據通貨膨脹而設定生產線投入的價格上限是為了鼓勵提高生產率和技術創新,但也需要進行諸多複雜的管制。在天然氣產業,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於1985年頒佈了一個稱為《436規則》的基本標準。在這一規則中,州際管道公司可以相互在銷售運輸服務上自由競爭,但不能與它們的州內天然氣銷售運輸業務和運費混合在一起,而且要允許所有買者和賣者同樣自由地進入它們的管道網路。這個體系所追求的是仿效一種競爭性的、非一體化的市場,但準確地說並不是“放松管制”。在空氣汙染控制方面,EPA試驗了一種“泡沫”(bubble)管制,這種對大型多點排放源管制的重點是針對結果而不是手段。1990年,當國會修訂了《空氣潔淨法》後,EPA採用了一種“可交易的汙染權”體系而不是源頭控制體系,用來減少造成酸雨的硫磺氣體排放。
這些措施產生了新的管制競爭體制,經濟學家們普遍歡迎這種體制,認為它比先前的方法更有效。透過用市場敏感程度更高的工具來設計管制方式以塑造市場,管制者無疑是避免了行政干預這種最糟糕的扭曲。但是,管制競爭同樣存在許多嚴重的問題,其結果也是不可預見的,原因是:從競爭性資產中將壟斷性資產分離出來需要複雜的成本界定;企業為更好地跨越受管制的產品市場邊界而試圖鑽空子;更多的反托拉斯政策及其不可預見的結果。此外,受管制的企業仍然不能追求利潤最大化或者做出戰略性選擇,而且它們現在暴露於競爭之中,在經濟衰退階段就沒有任何保護地面臨著風險。這表明了“管制競爭”根本性的不對稱。
結束語:政府在管制中的作用
在20世紀的大多數時間裡,美國式的管制以不同於其他發達國家的觀念和制度不斷發展。差別來自私有制和意識形態的承諾單一地結合在一種有限的狀態中。即使在大蕭條這一最黑暗的時期,國家也沒有責備以前的私有制——只是譴責競爭——而且也只支援了相對有限的政府幹預形式。美國人對國家權力的恐懼也有助於說明美國式的管制在許可權上的分割,與州和聯邦的機構、法院和國會交迭在一起。而且,它們更為強調過程而不是結果。1946年的《行政程式法》與普遍的司法觀相結合,使得美國的管制程式錯綜複雜。美國的管制傳統與其他國家的根本性區別是它極度依賴於不斷發展的經濟學原理。競爭和壟斷的概念、寡頭壟斷下的競爭、邊際成本分析以及可競爭性都為政策上的爭論成功地提供了理論基礎。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上來看,管制顯然都被證明是動態的。
對管制很難做出一個純粹的歷史判斷。顯然,它時好時壞。比如,透過電話管制就實現了以較低的費率提供非常普及的、高品質的服務。但對天然氣來說,管制實際上是導致了供給危機。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中,比如商業航空運輸,管制就被尋求控制這一行業的利益集團俘獲了。在其他部門,比如核能,管制者和被管制者就始終被鎖定在嚴重的對抗之中。在20世紀中,管制在最低程度上為美國提供了一種保護企業、但同時又要對其進行控制的政治上可接受的方式。
公共部門(1)
W·埃利奧特·布朗利()
公共部門——受政府控制的經濟部門——的擴張是20世紀經濟史中最為顯著的一個特徵。這種擴張是相對的,同樣也是絕對的。儘管美國經濟幾乎在整個20世紀都在迅速擴張,但公共部門的擴張表現得更為迅猛。不論政府採取了什麼措施,公共部門擴張這一趨勢還是出現了,而且在各級政府中都是如此。
我們可以用所有級別的政府中全部的政府支出——購買商品和服務以及轉移支付的總和——來說明經濟結構的巨大轉變。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政府開支大約佔國民生產總值(GNP)的7%到8%;到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