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上等等,俱在真中了。
癌一旦發生,就會生長,一切原因便都是原因,一切原因又都不是唯一的原因。癌就是癌,它只顧膨脹,不顧後果。
一份資料表明,煙也成為許多農村家庭子孫三代的共同愛好,出現了爺爺吸旱菸,父親吸國煙,兒子吸洋菸的場面。
“戲不夠,煙來湊”,影視劇如此:“555香港一北京汽車拉力賽”、“萬寶路全國足球甲A聯賽”、“96希爾頓全國籃球聯賽”……運動場如此;教師在學生的仰望之中,一手夾煙,一手捏粉筆——學校如此;節假日,幾桿煙槍一湊,麻將桌上一圍,通宵達旦,家庭如此;酒同樣致癌。人們一直在懷疑,只是近二十年來,人們才得到了肯定的結論。大約15年前,有科學家對丹麥釀酒廠的工人進行調查,這些工人每天可免費飲用4品脫(約合兩升)的啤酒,這超過一般丹麥男性的平均飲酒量。結果表明:其中食管癌是普通人群的25倍,喉癌是普通人群的目前所有證據均表明酗酒者的癌症高發率是酒精本身所致,而與酒的種類無關。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只飲啤酒、低度白酒就不會患癌。其實它們均含有酒精,而酒精本身可能就是一種致癌物,或至少是一種促癌劑,能增強其他致癌物的致癌作用,長期大量飲酒可誘發食管癌、肝癌、口腔癌、喉癌、胰腺癌、乳腺癌、胃癌、大腸癌等。這裡所說的“大量”指的是酒精量每天超過40克。
酗酒除腫瘤發病率升高外,患腫瘤後死亡率也增加,美國在二戰後結腸癌的死亡率隨著啤酒消耗量的增大而升高。
酒精的致癌機理科學家是這樣解釋的:酒精本身很可能是致癌劑,至少酒精進入人體內經代謝後產生的乙醛,已肯定是致癌物;酒精又是一種促癌劑,可促進或加強其他致癌物(特別是香菸內的致癌物)的致癌效應;酒精可以損傷口腔、食管和胃的粘膜,使其他致癌物更易發揮作用;酒精是良好的有機溶劑,可使其他致癌物溶解,易於接觸組織細胞而使其發生突變,它往往透過高脂肪、高蛋白、低纖維內的致癌物質產生效應;酗酒極易損傷肝細胞,引起酒精性肝硬化,而肝癌多在肝硬化的基礎上發生。
酗酒可降低身體的免疫功能,表現為T細胞、B細胞、巨噬細胞及自然殺傷細胞的活性明顯下降,使癌細胞易於逃避免疫監視,進而形成腫瘤。
如果釀酒原料(糧食,水果)的質量欠佳,則除了酒精外,酒可能還含有其他有害物質,尤其是黃麴黴素、亞硝胺等,這在前文已述;過量飲酒還可導致遺傳毒效應,引起染色體畸變,而染色體畸變是細胞癌變的基礎……
菸酒不分家之後,癌變也就如影隨形了。菸酒與癌的關係用醫學專家的話說,叫“狼狽為奸”而且,也絕非像1十1=2那樣簡單,有可能l+l=4。一項調查表明:美國食管癌患者飲威士忌酒者比一般人高25倍,飲啤酒者比一般人群高10倍;每日吸20支菸以上者,死於食管癌的人數比不吸菸死於食管癌者高出3。4倍;每天吸10一20支菸,同時又飲烈性酒80一120克者,患食管癌的風險是不飲不吸者的13。6倍;如吸菸量相同,而每天飲烈性酒120克以上者,則發生食管癌的風險是無煙酒嗜好者的64倍。
除去肺癌、食管癌以外,菸酒共同帶給人高風險的癌變有:口腔癌、咽癌、膀胱癌、腎癌、肝癌,以及結腸癌、胃癌、鼻咽癌、頭頸部癌、甲狀腺癌、乳腺癌、胰腺癌,等等。研究表明:大約75%的口腔癌患者是菸酒協同作用的結果。
那麼,有沒有癌的發病很少的人群呢?如果有的話,應該好好查一查這群人是怎樣生活的。
人類文化的最高原則是適者生存,在此基礎上取得進化與發展,但在它的發展過程中,任何文化都可能出現畸形變態,都可能偏離合理原則而陷入謬誤。就像癌變一樣,任何正常、正確的文化都有可能在實際中變得面目全非。而成為對人類極為有害的“癌”。
1998歲首,一起假酒案使27人喪命,此事驚動了我們的總書記,而有人反問:又有多少人死於“真酒”?
幾千年的“酒文化”延續至今,己成了“假酒文化”乃至“毒酒文化”。
更有人深思:——這是人性和文化的變態和倒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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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有地域性的,疾病同樣是有地域性的。當我們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的時候,也不應該忘記:一方文化養一方癌。煙文化,酒文化,吃文化,性文化……文化,我們讀懂了嗎?
在日本,大腸癌的發病率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