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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鎮守太監無禮,不知道是死罪嗎?”

馬明已經換上了嘉靖皇帝親自賞的“蟒袍”,這種衣服不是一般人可以穿的。在古代有很嚴格的等級制度,如果違背了,就是“大不敬”的罪名,視同“欺君”大罪,是要全家抄斬的極重罪行。皇帝是九五至尊,所有可以穿繡有九條龍的龍袍。皇子和藩王一樣,只能穿一條龍的龍袍。太子才允許穿是繡有三條龍的袞龍袍。除了皇室男性成員之外,任何人不得穿繡有龍紋的衣服。一些功勞特別大,或者是皇帝特別親近的大臣才賜穿“蟒袍”。“蟒袍”和“龍袍”的區別就在於龍是五隻爪子的,蟒只有四隻爪子。在整個嘉靖皇帝的朝代裡,只有首輔嚴嵩、次輔徐階、司禮監掌印太監呂芳等極少數幾個人有資格穿。馬明也是第一次在公共場合穿上這件“蟒袍”,這是一種至高榮耀的象徵。

馬明輕蔑的看了陳元一眼,對他說:“果然是一個西貝貨。不但不認識雜家,而且連咋加的衣服也不認識嗎?不要說進南京皇宮,就是京城的紫禁城雜家也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