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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杯!”

許繁華看著就要40歲了,可是不顯老,他心裡可老覺得自己是20多歲,全然不管別人是否這麼覺得。他常用Davidoff冷水香薰自己和周圍的人,還沒學會淡雅,聞見的人覺得他有毛病,可能想要用來掩蓋狐臭什麼的。他年輕時候喜歡過發哥,自己卻長成了丁力的模樣,但隨著小眼睛男生的流行和年齒漸長,有所謂“成功男人”的氣質當胡椒麵灑著,他也就不難看,還招不少人喜歡,尤其是女人。他年輕時候懵懵懂懂的沒怎麼談戀愛,也知道喜歡漂亮女孩子,可時間大部分都沒日沒夜地耗在工作上了;過了30歲想談戀愛,可認識的女孩子不是一個公司的,便是合作公司的,周圍包著層層工作關係,像刺蝟的刺,讓他不知道從哪一處下口。正躊躇間,發現周圍繡球亂飛,個個都直衝著他的腦袋砸,原來那顆在王家排行老五的腦袋已經鑲了鑽。許繁華惶恐了一陣,又得意了一陣,又醉生夢死了一陣,又從夢裡醒了來,發現自己仍然是個單身。人家談戀愛多如熊瞎子掰棒子,拿到手一個就扔掉上一個,他卻如黑狗熊捅馬蜂窩,好奇地試探幾下就驚擾得狂蜂亂飛,只好掉頭跑,還免不了被攆上來的蟄幾口。

劉秀港酒後表真情也罷,十數年如一日的信任也罷,在許繁華看來,那都是毋庸置疑的必然——他對劉秀港的瞭解深入極了,他常感覺他既自利自私又虛偽,表現得像一個天生的政客,而他也的確由於家庭背景的原因,打出孃胎就見多識廣,洞悉人們之間的各種陰謀詭計。但對他許繁華,不管怎麼說,是以誠相待的。十幾年的合作中,他倆免不了磕磕碰碰,但每次劉秀港總是以聽從他的意見為主。這是因為,劉秀港是個聰明人,聰明人是不用教的。按照博弈論的原則,劉要麼不相信他,要麼相信他,而如果是前者,他會立刻讓他走人,這於劉全無好處;而在劉暫時相信他這個前提下,就要容他做事,在這個過程中,他要放手給他最大的權力直到確認他是否是最合適的人選。許繁華知道:這十數年走到今天,他自己的努力是一切的前提。否則,以劉秀港的性格,很少有人能夠既在他面前應對周全,又能堅定不移地按照自己的方式把事業做下去。

跟劉秀港建立真正的友誼是不可能的,許繁華明白這點,並且知道無論劉秀港怎樣拍他的肩膀,無論在酒後如何為他們之間的情誼落淚,他都無法在劉秀港面前袒露心跡,表明他是一個怎樣的人。只有在朋友飛鳥面前,他才能一直像大學時代一樣無拘無束。他與飛鳥才是那種所謂淡如水又心心相吸的朋友,甚至無言對坐,都能感受到對方心絃的靈動。

就在飛鳥畢業的前夕,許繁華在一個不太忙的週末,去那間四壁堆滿書的宿舍看望他。如今,他們同學當中有人的孩子都上中學了,單身漢只剩他們倆,飛鳥是因為窮而他是因為忙。飛鳥剛在他的畢業論文上打下最後一個句號,對著螢幕發呆,便聽見了敲門聲,隨之聽見篤篤的皮鞋聲進門,不用抬眼也會知道是許繁華到了。

“你來得好。”飛鳥淡淡道,“我的畢業論文結束了。”

“恭喜。”許繁華髮自肺腑地大喜。五年前飛鳥便可以畢業,但為這篇論文多耗了五年光陰,一直捱到國家規定在此期間可以念超過此期限就不能再念下去的最後年限。“飛鳥你可是十年磨一劍,能讓我拜讀一下否?”

飛鳥正好結束手裡的忙活,對他說:“已經關機了。我會列印裝訂出來給你看。這篇文章的大致內容,我想你也瞭解得差不多了。就是我們平時所談論的那些。”

陽光從老宿舍樓的窗戶中直射進來,許繁華看到飛鳥被籠罩在陽光下亂舞的灰塵中,看不清面目,只能看見臉上反射的光,不禁搓手道:“現在的習慣是,要見誰先打電話,而無須打電話就可以上門去見的,只剩下了你。你多半在,如果不在的話,我就回去。這樣的浪費時間也算是少有的魏晉風度了,在來見你的一路上都會感覺很好,所以到最後見不著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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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許總(2)

飛鳥從他的塵土中站了起來,笑道:“這話怎麼像說給女孩子聽的。”

校園外的城隍廟小吃大概是這一帶最火爆的餐廳,尤其是現在快考試的時間,同學們都拿著書本跑來複習,餓了便叫一客小籠包外加一杯可樂什麼的。於是許繁華和飛鳥二人一邊吃包子聊天,一邊看遍了青春年少。無論美醜,他們個個散發著好聞的體香,臉上發散著粉嫩的光芒。許繁華感慨道:“我們本科畢業那年出生的小孩,現在也有來上大一的吧?”飛鳥笑道:“何止!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