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宅子,是皇商吳家的女婿,孫旭建的,花了大價錢,本來要賣,不過建好以後,京城的地價越來越高,他就想在手裡多攥幾年,平時就空著,偶爾也拿來宴客。
三年前,孫旭不知道從哪裡拐來一個姑娘,外地的,人長得很美,又有修養,簡直像大家閨秀,和尋常風塵女子完全不同,孫旭特別喜歡她,把她安置在這處宅子裡,一個月能有半個月都呆在外宅,和這姑娘過起了夫妻生活。
別看吳家是皇商,但孫家可不一般,孫旭的姐姐進了齊王趙瑞的後院,還頗為受寵,他們孫家也跟著水漲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養個外室,吳家那邊也沒太當回事兒。
男人都一個樣子,誰還沒點兒花花心腸,可沒想到,孫家的女兒出了事兒,在齊王府裡一病沒了,齊王看樣子也沒太在意,連個名分都沒有給!
靠著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沒多少本事,就孫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齊王根本看不上,吳家身為皇商,這點兒眼力勁兒還是有,頓時孫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樣,他老婆以前在家裡也是嬌慣的小姐,早對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惡痛絕,當時就帶著人衝到外宅裡,把那女子抓了出來,要把她給投河。
這大婦找上門來,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騙了,自家的那個良人竟然已經早早就娶了妻,登時就矇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書香門第,對女子的教養很嚴苛,講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在閨閣裡,母親又一力護著,愣是養出不食人間煙火,單純到有點兒蠢的地步,根本對外面的事兒一點兒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歡上會扒牆頭給她唸詩的美男子孫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說些什麼,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個人,什麼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門,居然呆了好幾個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還當他父母雙亡,在外經商,是個普通商人來著。
現在大婦找上門,她根本不知道怎麼反抗,又有了五個月的身孕,身體笨重,頭暈眼花,只是一聲一聲嘶聲裂肺地喊旭哥,質問為什麼要騙她!
吳家的小姐也是一時沒注意,不曾想她喊起來那麼大的聲音,又堅持說自己完全不知道孫旭成過親。
外面還有人在,指指點點的。
她也不樂意讓別人看笑話,再說,要是這女子的話讓人當真,豈不是成了她男人拐帶良家女私奔?便沒拉人出去,只堵上嘴弄進了屋子。
後來發生什麼事兒,外人便不得而知。只知道第二天,這姑娘就不見人影。
孫旭解釋說給了一筆錢,把人送走了。
外人對於別人家的家事兒,看不過眼,最多就八卦幾句,嘲諷一下吳家孫家都太不規矩,鬧出這等亂子讓人看了笑話。
王半仙嘆了口氣:“本來左鄰右舍的,也沒覺得吳家會殺人,殺人不是小事兒,遇見這個。一碗藥把孩子打了。趕出京城,不再搭理便是,等人離開,是死是活與自己不相干。沒必要髒了手。可沒想到。過了一年多,事情都淡了,這一處卻開始鬧鬼。”
“有一天孫旭又在宅子裡宴客。天色晚了,客人就留宿,半夜三更的,忽然聽見有人敲門,一邊敲還一邊喊‘旭哥’,是個女子的聲音,一開始孫旭還以為他在外頭的哪個桃花債找上門,沒想到一開門,就看見一年多年他拐來的女孩子披頭散髮,滿身是血,懷裡還抱著血淋淋一團肉,張開嘴衝他笑——‘旭哥,你怎麼不救我,我沒死呢,我沒死啊,你怎麼就不肯救我……’孫旭當時就嚇暈了,在門口昏了一夜。”
“從那之後,他再也不敢在宅子住,可他就是不住,半夜那女人還是要來,左鄰右舍都聽得真真的,有能力的都儘快搬了家,剩下一些不大容易搬走的也找去一批又一批靈師,神婆,大和尚,超度唸經,折騰了這麼長時間,一點兒作用都沒有,孫旭想把宅子賣了,價錢是一次比一次低,賣到現在還是沒賣出去。”
王半仙咂咂嘴,“要是隻有我,肯定不敢接這買賣,但有郡主你在,低價把周圍的房子都給弄到手,然後你給咱把髒東西除了去,弄得乾乾淨淨,最好動靜大一點兒,讓京城的老百姓們都知道這地方好了,一倒手就是筆大買賣。”
羅娘:“……”
自家小姐還真是瞭解這個王半仙,把他的心思都摸得透透的。但這事兒聽著讓人心裡發毛。
“小姐,要是真不乾淨,咱們也別去找那兒不自在,一想起那裡有可能出過人命,我都不想要了。”
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