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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部分

嬰,今年才六歲,就是白懷信登門勤快,別人只說他熱心腸,到不會有什麼別的齷齪想法。

白懷信閒來無事就去給幫個忙,胡遠一動心思也就跟了過去。

當然,大少爺養尊處優,去了也幫不上忙,純粹是搗亂,經常弄得那些人家不知所措,根本不懂怎麼招呼這位,還戰戰兢兢的,生怕惡行惡相的大少爺哪天一動怒,就要他們倒黴。

白懷信就不一樣了,門面功夫他做得很好,寡婦病了,知道私底下請了大夫過來,粗活居然也能做得來,並不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少爺。

這一家子孤兒寡母,日子過得悽慘,可那個孩子卻是個聰明的,過目不忘,過耳成誦也不為過,自己光靠著四處去打零工,或者幫著書院掃地什麼的,靠偷聽,竟然也能識字,還知道不少書,只可惜不大完整,支零破碎。

胡遠去了之後就會搗亂,偶然見到這孩子背書的模樣,一下子驚為天人。

他這大少爺自己不讀書,卻也敬重那些會讀書的,要不然也不會和白懷信交好,一看那孩子天資不俗就動了心思,自己教了幾回,還把白懷信拉過去一塊兒教。

那孩子果然能稱得上一句天才,十好幾歲了,剛剛正式接觸書本上的知識,就顯露出令人震驚的一面,書看過一遍就忘不了,字只要教一次,過上好幾日再考,絕對不會錯,雖然還很稚嫩,卻真是個能參加科舉的好苗子。

胡遠一時特別高興,便許諾要資助這孩子正經去讀書,白懷信也說,他先給孩子補上基礎,省得他還要重新讀蒙學,孩子年紀大了,要是按部就班地讀蒙學,恐怕會耽誤,而且這一家到底貧寒,少了個勞動力,更是艱難,不光是交學費的問題。

白懷信這般熱心,人家自然是感激涕零,那孩子更是紮紮實實地給磕了好幾個頭。

胡遠也挺高興的,大包大攬,答應以後孩子讀書的花費他全出,那孩子倔強,不肯受人施捨,胡遠就說讓他去給自己當書童,自己賺錢讀書。

不過是幾句話,卻給了這一家孤兒寡母改變命運的機會。(未完待續。)

第三百八十一章 驚聞

胡遠這人本來是個沒長性的,卻不曾想,這回到對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長到現在也沒有大名,小時候是怕不好養活,大了跟著寡母生活,寡母不說大字不識一個,總也沒什麼見識,起名的事兒做不來,胡遠就給他取名叫孫志,果真帶在身邊做書童,還讓他進了書院,各種費用就算他借的。

孫志自然感激不盡,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這人也是人窮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卻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對胡遠還有白懷信都特別感激,時常跟著忙前忙後,一有空兒就去後山採摘野果子,洗乾淨了給他們送去。

白懷信自己家裡也困難,對於山野間的這些東西,並不怎麼喜歡,胡遠到愛得很。

其他的什麼端茶倒水,抄個口信,拎個包,跑個腿,所有的雜活,只要孫志看到,一聲不吭就都給做了,那樣子是真把自己當胡遠的小廝,做什麼都心甘情願,連書院那幫同窗的白眼兒都不在乎。

這麼一來,胡遠不喜歡他才怪。

一個人要是真心實意地對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覺得到,而且,對胡遠這樣的大少爺來說,做一件事之後有了回報,那種滿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漸漸的,胡遠到是對孫志比對白懷信還要好很多,尤其是孫志和白懷信不同,白懷信讀書也就一般般,他們書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資更是很一般,別管家裡怎麼吹捧,也改不了他是個普通人的事實,孫志卻是真正有天分的。

書院的先生和學生們,再嫌貧愛富,瞧不起窮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這人將來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時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孫志這種人,一輩子沒機遇便罷了,現在有胡遠願意幫襯,照他讀書的進度,將來說不準哪一日就科舉中第,一朝入廟堂,到時候他們這些人,和他有這麼個同窗之誼,那是天大的緣分。

一時間,孫志的人緣自然大好,連先生都對他另眼相看。縱使有那麼些人心懷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現出來。

現實生活中,真因為某人太出色,就各種欺負冷落什麼的,只有白痴才會當面做。

書院比較小,裡面的學生一門心思讀聖賢書的書呆子少,所謂文人相輕,在這兒也不適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還是要講和氣。

孫家因為有孫志,幾乎是很短的時間,就有興旺的跡象,孫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攏嘴,人都顯得年輕了好幾歲,可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