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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當記憶卡顯示空間已滿,我也不買新的,直接切換到選單模式,把上一批的照片(也許裡頭有風景、有小販、有機場外觀、有路人,不清楚,我不曾回頭再看過它們) 給全數刪除,清空了卡片,上述的舉動重新再來。

DELETE鍵真是項方便功能,人腦裡也能安上一個該多好。

除了囤積照片再清除照片,還有另一項有助於放空的活動,就是看天空。

不管是,坐在充滿鹽巴味的海岸旁、陡峭懸崖突出的石塊上,這個地點到那個地點,相隔開多少萬英哩,在你頭頂上那塊巨大的氮氧組合物,你知道它都是同一個。

大部份的時候,它心情好,便會賞你一片看上去舒服的天藍色──只不過有時候變臉比翻書還快,印堂才微微發黑,一道雷可能接著就打你旁邊了。

你被它攪得氣結,卻也不能像對付那個翠玉菸灰缸一樣,抓了就砸個稀爛。

久而久之,和它相處的時間越長,我越抓到一個竅門,對抗天空的最好辦法,就是放棄對抗;出大太陽時就讓它曬,下雨便讓雨淋,一旦你全盤接受,絕大多數的時候,它基本上是個盡職的隨扈,不羅嗦一句話,走到哪都無聲陪伴,你只消抬頭,一定看得見它。

我終於能夠明白為什麼有人總喜歡望天。

真要說,旅途中完全沒有令我印象深刻的事,說穿了還是有,也就那麼一件。

那天,我剛接完王盟的長途電話,這小子平時倒挺能忍,生意場上狗屁倒灶的事也和著血跟牙齒硬吞了;今日會打給我,我幾乎能看見來電螢幕上閃爍著 “S。O。S” 三個大字。

不意外,跑得了人跑不了鋪子,果真是我那打進店裡都被王盟含糊帶過、打了個把月手機卻轉到語音信箱,索性直接殺上店門要人的老媽。

雖說王盟意外有種的沒供出我的手機號碼,估計日子再拖上幾天,他的小命會先交出去…至此,我不得不被迫面對,再怎麼不情願,都必須回家一趟的事實。

久違的躁鬱感,在那一晚再度像颶風襲捲住我;當時,我人在離家有半個地球遠的墨西哥,光想到訂機票、退房、打包行李,等種種繁瑣程式,我頭就疼。

於是乎我把手機關了,往床上一扔,套了皮鞋,走出旅館的房間。

夜晚,只要避開幾條藏汙納垢的小巷子,墨西哥的街道上,還是十分熱鬧明亮;

我信步晃進了一間酒吧,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我還刻意避開某些桃色地帶,挑上這一間名不見經傳的小吧;沒想到,腳才剛踏進店門,充斥在吧裡的,竟是另一片我料想不到的光景。

酒吧裡清一色幾乎全是男人,就連頂著盤子滿場跑的侍者也不例外;吧場正中央是座舞池,劣質音響正播放聽了就發暈的重金屬樂,數十組男人對男人、勾著對方的腰、或脖子,跟隨著節拍,作出毫不避諱的親密動作,有幾對甚至大剌刺熱情的擁吻。

很好,一見這景象,我心中立馬有了幾分底,敢情我是闖進了一家GAY吧了。在墨西哥,同性戀的風氣要比其它幾個歐洲國家來得開放,供應也相對充足。

既來之則安之,我雙腳已經站在人家的地盤,也沒打算再退出去;便一個徑直的鑽進人群,往吧檯方向走──

途中,好幾個原本摟著舞伴的傢伙,還故意湊過來,往我的身上磨蹭,我不理會他們,埋著頭越走越快,總算擠到了吧檯前,拉了張空椅、坐上去,用英文胡亂點了杯馬丁尼。

像我這樣的東方面孔,在西方世界裡,原本就容易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囑目;我儘可能把注意力只擺在酒杯裡那顆橄欖,但,周遭有好幾對灼熱的視線、就像鎂光燈一樣打在我身上,我也很難假裝沒發現;

幾杯純馬丁尼入口後,我的膽量稍微大了起來,便抬起頭,回看黏在我四周的幾雙眼──昏暗燈光下,好幾雙藍色、綠色瞳孔跟各式各樣的髮色,從我不是很清楚的視線裡一一晃過去,掠過某一個人影時,我原本目光要飄走,又被拉回來,鎖定。

那是一個黑髮的小夥子,看上去很年輕,五官輪廓像是東方人。

他跟我之間隔了至少四個座位,但是,跟我身旁好幾個人一樣,他也正往我的方向看,一見我的眼睛對上他,他很快舉起自己的酒杯,朝我比出個敬酒動作。

我先是愣了一下,見他爽快的把原本三分之二的酒一乾而盡,我也就照著作了;

把杯子放回桌面時,我已經感到有點暈眩…再看回那年輕人,他正豎著一隻手,往門口的方向指。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