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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8226;亨蒂得知後立即前來考察,同意其子建議,遂於1834年11月率領部分家庭成員乘船從隆塞斯頓來到菲利普港地區,來時帶來牲畜、農具和漁業工具以及一些僱工。不久,愛德華&;#8226;亨蒂的兄弟弗朗西斯&;#8226;亨蒂、斯蒂芬&;#8226;亨蒂與約翰&;#8226;亨蒂也遷居此處。這樣,亨蒂家族在菲利普港地區建立了第一個永久性的移民點。

他們一家在這裡飼養牛羊、墾荒種田和種植蔬菜,還捕捉魚蝦和海鯨,從而開始了菲利普港移民區的歷史。早在亨蒂家族在這時建立移民點前7年(1827年),隆塞斯頓的兩個牧場主約翰&;#8226;巴特曼和吉利布蘭德曾向那時的新南威爾士總督達令要求在菲利普港地區賜與他們一些土地,表示投資4000英鎊經營牧場。但達令總督認為在這裡建立移民區不適宜,便予以拒絕。總督之所以一口拒絕,是因為政府在1826年曾打算在這裡建立流犯殖民區,但失敗了。

巴特曼是一位不屈不撓的人,不顧總督的禁令,決心去菲利普建立移民點。為此,他和其他牧場主在1834年組織了“菲利普協會”。該會籌集了一筆錢作為資助一個探險隊前去探查的資金。1835年5月,巴特曼率探險隊到達菲利普港區,經過認真勘察認為這裡的環境、氣候、土壤等條件非常好,因此,他和這裡的8名土人酋長進行了一次欺騙性交易:以每年100條毯子、50把刀子、50把剪子、50副眼鏡、20套衣服和兩噸麵粉為代價換取了60萬英畝的土地。

巴特曼為了保護自己的土地不受其他移民侵入,在土地周圍栽種了樹木作為邊界。來時還帶來了牲畜、種籽、生產工具、果樹苗及其他經營農場和牧場所需的東西。這樣,一個新的移民點就開始了。

亨蒂家族和巴特曼等牧場主對菲利普港區的開發,對後來它發展成一個新的自由移民區起了重要作用。巴特曼在這裡取得土地後急忙趕回隆塞斯頓,向菲利普協會做了報告。約翰&;#8226;巴斯克&;#8226;福克納於7月29日(1835年)乘“企業號”船來菲利普港。他到後3天,範迪門總測量師助理韋基亦來此處,並測量土地,和菲利普協會的牧場主發生了土地爭執。此後不久,從新南威爾士也來了許多移民,到1836年這裡已有移民224人。

菲利普港地區移民的行動,尤其是巴特曼佔領60萬英畝的行動很快傳到悉尼,引起殖民當局的驚異。英國法律規定,在澳大利亞未經政府批准佔用土地是非法的。1835年初,新南威爾士立###議就菲利普移民侵佔土地一事透過了一個法案,法案規定,未經當局允許擅自佔用皇家土地與定居,即使建造茅屋或設立帳篷都屬違法行為,要處以罰金。據此,總督布林克貼出佈告,並立即將此事報告英國殖民部。殖民部次大臣哈伊在1835年12月指示說:要把菲利普港區的移民統統趕出去。布林克深知,這決不是用殖民地當局的一個法案和一張佈告或唐寧街的一次指示所能做到的,因此再次向殖民部報告說驅逐移民和他們的羊群是不可能的,而且那裡的移民已發生了土地的爭執,同時土著黑人與白人移民也發生了爭鬥,局勢比較緊張。

1836年5月,新南威爾士總督布林克立即派一名叫喬治&;#8226;斯特華特的警官前去菲利普瞭解情況。這位警官報告說,僅在墨爾本附近有177名移民,他們擁有26500頭羊,附近還有800名土著黑人。報告證實了白人間和白人與土著黑人間的衝突,建議政府派警官常駐此處維持治安,最好在這裡建立行政機構。總督採納了這一建議,於8月派遣皇家陸軍第4團上尉威廉&;#8226;隆斯達爾到菲利普港執行公務。隆斯達爾於9月29日到達這裡。

從此,菲利普港區開始邁出了向獨立殖民區方向發展的關鍵的一步,因為這一行動就等於新南威爾士殖民當局承認了菲利普移民區存在的合法性。隆斯達爾到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確定了一個永久性殖民區的地址,這個地址在波特蘭灣的一個停泊處,並命名為“吉利布蘭德岬”。不久,測量師伯特&;#8226;羅素被派來設計一個城鎮。第二年(1837年)3月,布林克總督亦前來視察工作,給羅素設計的城鎮取名為“威廉姆斯城”;同時他還給一個移民村落取名“墨爾本”,以紀念英國首相墨爾本,從而這個殖民區又進一步合法化了。

隆斯達爾在這裡主持政務一直到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