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乃客商糧艘聚集處。村盡頭有古廟,為屈丐者所居。兩足不仁,朝出暮歸,不離楓橋左右。
一日晨起,見廁旁有遺囊,拾而閱之,中藏白金數百,因思是過客所遺,吾薄命人,安能享此?且不知其作何勾當,一旦失之,有關性命,亦不可知。乃復歸廟坐待。
午間,果有人飛步而來,頓足捶胸,狀甚惶急,因問之曰:“君得無失物者乎?”客曰:“然,汝拾耶?”屈曰:“有之,但須陳說不謬,方可還君。”客大喜,為述若干封,若干數,是何銀色,是何包裹,果相符合,屈乃攜出付之。客見原銀大喜,願分半相贈。屈笑曰:“君痴耶?予不拜君全惠,而乃貪其半乎?且君損半,又不能了大事,請即速去,勿誤我乞。”客不得已,檢拾錠與之而別。
丐至街口,忽見一垂髫女,貌絕美,依父而哭,觀者如堵,因問於眾。或告曰:“是曹氏索債者將欲奪此女為償,故悲耳。”問:“欠幾何?”眾曰:“十金。”屈聞怒曰:“盤剝私債,兇惡如此,設欠官項,又將如何!且十金亦小事,何為富不仁,竟至於此!”詎知債主在旁,聞言而怒,指屈問曰:“似汝填溝壑者,亦來說仁義耶?既出大言,可能為彼償否?”屈慨然,即將前客所贈為之代償,取歸某之欠約而散。
曹之本意,原在女不在金,恨屈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