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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部分

句:“時瑾帶來了她的就醫證明。”

就醫?姜九笙一人能揍一群人啊,看著沒病啊。

小江問:“是什麼病?”

“抑鬱症。”趙騰飛解釋,“而且姜民昌的死因出了屍檢報告,她的嫌疑基本可以考慮排除,所以上面就批下來了。”

“那沒有這麼快吧?”

小江還是太單純,太天真,太無邪。

趙騰飛問他:“時瑾是一般人嗎?”

哦,開後門!

緝毒科與緝私局可都還要和時瑾合作呢!開點後門怎麼了!怎!麼!了!

小江學到了。

辦完手續,已經八點多了,時瑾與姜九笙前腳剛走出警局,霍一寧後腳就跟過去了。

他開門見山,長話短說:“有幾句話在警局裡面不好說。”

時瑾牽著姜九笙,看向霍一寧,等他的下文。

霍一寧看姜九笙,說:“你到時候會和溫詩好一起上庭,都是被告方。”他簡明扼要,“也就是說,只要判了溫詩好殺人罪,你這邊就沒問題了。”

兩個嫌疑人,立場有對立,一個被判了罪,對另一個就是最好的自證。

“當年屍檢的法醫已經去世,溫家匯款證據有,那位法醫的家人也會過來作證,屍檢報告上的致死原因也不會有問題。”霍一寧頓了頓,重點強調,“這個案子的關鍵,是姜錦禹。”

姜錦禹是溫詩好定罪的最關鍵證據,不管是屍檢報告,還是匯款證明,都屬於間接證明,沒有一個直接證據是指向溫詩好的,而錦禹,就是唯一的直接目擊者,可以說,能不能判刑,就看姜錦禹的證詞。

霍一寧總而言之:“一旦他的證詞被採納,溫詩好被判故意殺人或者過失殺人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同樣,只要證詞不被採納,或者沒有出席作證,光憑收買法醫與屍檢報告很難給溫詩好定罪,畢竟這些證據都沒有和她直接掛鉤。”他看向時瑾,語氣鄭重,“我的意思你們懂吧,注意一下,溫家肯定會從姜錦禹那裡下手。”

時瑾點頭,道了謝:“謝謝提醒。”

霍一寧說完,走人,剩下的,看時瑾的了。

回去的路上,姜九笙一直心緒不寧,看著窗外若有所思,時瑾沒有立刻把車開進御景銀灣的車庫,停在路邊。

時瑾解了自己的安全帶,靠近姜九笙:“想什麼?”

她轉過頭來,還穿著白天參加婚禮的那件黑色禮服,夜裡,黑色濃重,像她眼瞳的顏色:“溫詩好畢竟是錦禹的親姐姐,如果他不願意出庭作證,我也完全能理解他。”

溫書華對錦禹有生恩養恩,畢竟是至親,會於心不忍也情有可原。

“他出不出庭作證讓他自己拿主意。”時瑾抬手,繞到她腦後,把她盤著的發放下來,“溫詩好定不定罪,姜錦禹可以說了算,不過你這邊,我已經讓律師做好準備了,我要萬無一失,不會透過去給溫詩好定罪來擺脫你的嫌疑,我們主張你那一刀不致死就行了,而且溫詩好的那個影片也可以作為證據,當時你目睹了姜民昌殺害你母親,姜民昌對你是有傷害意圖的,所以我們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而正當防衛致使輕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

怎麼能讓他家笙笙冒險。

溫詩好不是定數,他要萬無一失,不可能把所有出路都賭在那頭,他自然做了幾手準備。

姜九笙明白他的意思:“我那一刀是不致死,但不能排除姜民昌致死的那一下跟我沒關係。”

溫詩好的影片剛好卡在時瑾要帶她離開,如果現場沒有證據證明除了她和時瑾,還有第三個人來過,她依舊是最大嫌疑。

“能證明。”時瑾說,“陳杰就是證人,他親眼看見我們離開了溫家。”

對了,當時花房外面還有個陳杰。

顯然,陳杰沒有看到最後,證明不了溫詩好出現過,但卻可以證明姜九笙沒有造成二次傷害。

當時的情況是溫詩好一直躲在玻璃房後拍錄,姜民昌殺害宋培之後,姜九笙進來,刺傷了姜民昌,之後時瑾接了她的刀,陳杰便是這時候入室偷盜完,看見了時瑾在擦掉刀上的指紋,並帶姜九笙離開了,陳杰驚慌離去後溫詩好才走進了花房,只有錦禹才是最後看到了她推人致死的唯一目擊證人。

到頭來,陳杰這個替罪羔羊,才是姜九笙的證人。

她並不抱希望:“我害他坐了八年牢。”他怎麼可能會幫她作證。

時瑾握住她的手,糾正:“不是你,害他坐牢的是我,是我收